作者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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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marvel板主是否执法过当与多重标准
时间Wed Apr 15 19:40:16 2009
板主有义务维持看板讨论风气
虽说这种判断难免牵涉主观,但讲白一点,
只要是人所判决,又如何能完全客观或定义客观,
对於本申诉所讨论之议题「婴灵」,有或没有的确无法有肯定的答案,
而是各自表述,而当讨论意见分歧,难免会有冲突观点,
但是否导致战文,目前的确是由板主来评断。
因此当板主裁定不适合继续讨论,只要没有过当处分,
有所考量,组务尊重板主裁判。
故本案维持板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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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家可能关切蓝眼板主事後未於组务版提出说明,
先不论後话如何,我也不能因为我当出的建议而让蓝眼板主为这件事情另外背负错误,
当然对於信件我个人并不认为有什麽见不得人,若板主认为我扭曲了,
那麽我同意公开。
简单的说,峰板主与前板主百乐讨论後,认为应该公告後删除文章,
於是由峰板主发公告,并请蓝眼板主协助删除。
蓝眼板主认为应锁文不致删文,但在峰板主坚持下於是删除文章。
因此对於事後峰板主於回应中表明删文部分请蓝眼板主说明,
有推托之嫌。
(对於文章删除是否恰当这点,於本文开头我已做出裁决。)
峰板主的发言看板上大家都看到了,
而蓝眼板主的主张大致上就是我所回应的那样。
所以我对两位板主都提出了回应,表示此次申诉基本上板主处置无大碍,
所以既然峰板主在看板上回应了,针对删文处分的考量,
那麽蓝眼板主是否需要於板上说明,我认为并没有一定必要,
并不需要去互相推诿谁的过错或是谁要求删文,
今天既然执行了,就表示最後也同意了。
毕竟都是板主,谁删的不是重点,而是删文理由。
理由合理了,但两位板主需加强沟通,避免误会,这是我最後对板主们的提醒。
这篇後面这段不相干的回应,缘於我回应蓝眼板主不一定要在看板回应,
在此澄清一下,这倒不是他故意不回,让大家造成误会,我对蓝眼板主致歉。
然後大家最关切的另一篇....
我努力回文中....
※ 引述《ilove05 (游荡或是流浪)》之铭言:
: 当出文章开始出现争议时,百乐尚未离职
: 经过我和百乐的讨论之後,对该文章做出的判决是
: 公告後~过一段时间再予以删除
: 在我准备发文章的时候,蓝眼刚好密我~问这我篇文章如何处理
: 可能是在沟通方面出现问题
: 所以在我发公告之後,文章就已经删除了
: 对於这篇内容,我们还是觉得判决无误~
: 但,我们也有不对的地方
: 那就是删文的时间太快,及删文时注明的推文已战,故删
: 这部份我就留给蓝眼解释
: 对於他们的疑虑,在此做个简单的说明
: 首先,不是婴灵的话题不能讨论,而是该讨论的内容已经逐渐走向宗教思想
: 不同的宗教本就有不同的说法,而且,这种问题也没有人可以给正确无误的答案
: 回文及推文又逐渐朝向笔战发展,故做出以上判决
: 关於15934篇,当初我们都当未上任,且事件已由前版主群们解决
: 那篇内容正常,明显由一人引战,与此篇类型完全不同~故不多做讨论
: 以上,针对公告删文原因及该名朋友之疑虑做简单说明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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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41.91
1F:推 ilovewc:辛苦了 04/15 19:41
2F:推 Seasonic:辛苦了~ 04/15 19:43
3F:推 bohrgary:辛苦了 04/15 19:46
4F:推 Bluesdan:辛苦了。 04/15 19:47
5F:推 bohrgary:是我质疑为何不能公开回覆於组务板,组务解释我接受,但是 04/15 19:49
6F:推 ilove05:小组长辛苦了... 04/15 19:50
7F:→ bohrgary:pac的解释中再调头直指此申诉是I板把责任推给B板,然组务 04/15 19:50
8F:→ bohrgary:已於此篇解释对於板主判决是否合理及是否有理由及板主群 04/15 19:51
9F:→ bohrgary:是否同意皆已有共识(3板主皆已覆议) 我想pac并无立场指称 04/15 19:51
10F:→ bohrgary:都是B板为I板收尾并进而提出检举I板之行为,还请组务明查 04/15 19:52
11F:推 ilove05:呵~谢谢楼上,不过既然判决已出,我尊重小组长的决定~希望 04/16 19:06
12F:→ ilove05:这次事件能告一段落,让飘板回复原本的清静及欢乐~ 04/16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