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Re: [申诉] Cross_Life版版主victoraza未执行水桶
时间Wed Mar 18 22:38:12 2009
原则上是尊重板主裁判
可是为求公正 所以希望板主对於此类情况处理最好能够公告明示
另外板主念及使用者初犯而给予轻判并无不可
只是相对在其他使用者部分 板主也尽可能应做到标准一致
否则容易让人观感有随板主喜好而为之疑
此外对於使用者的询问 切勿以不回应为回应
请各位板主严加注意
※ 引述《victoraza (啊~~~)》之铭言:
: ※ 引述《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之铭言:
: : 把寄给板主的信附上吧~
: 很简单! 本来决定水桶两周! 但念及初犯,所以缩短期限。
: 那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所以已解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8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