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er128 (彼端的梦想家)
看板L_HappyLivin
标题Re: [申请] 新版animalright(已达连署门槛)
时间Sat Aug 19 23:00:55 2006
组长您好
在版规当中一开始并没有规定有申请新版版主的资格
您之前提出的是在现有版的版主新增版主的规则
所以依照现行版规本连署是符合版规的成立规则
一、申请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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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新版请至LifeNewboard版提出连署。基本连署门槛为50人。
1>禁止multi-id连署。
2>连署时间满三天方得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
2.不开单一品牌,性质重复或相关性高的版。
(未有新版版主资格限制)
二、新增/删除版主
<新增版主>
1.若该版已有版主,需现任版主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并经所有版主同意。
^^^^^^^^^^^^^^^
2.若该版无版主,请至LifeNewboard版提出连署。基本连署门槛为25人。
^^^^^^^^^^^^^^
1>禁止multi-id连署。
2>连署时间满三天方得於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
3.新增之版主须符合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之限制。
(第二点新增/删除版主的资格限制,是以已经有板成立的情况下)
後来因为您以新增版主的资格要求
所以我也已更改版主使其符合新增版主资格
另有其他版连署申请後未填版主
经组长指正後补齐发起人为版主後也成立了
并未以重新连署处理
另外从申请新版的版规上可得知
对於申请新版的版主并无资格限制
若您认为申请新版的版主也必须符合新增版主的限制
那恳请您先成立该版,再以新增版主的连署方式设定新版主
此版从连署至今已旷日废时
许多相关动物保护的资讯需要集结以推动近日的修法
动物的在天之灵将感谢您作的决定
谢谢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这样并不符合正当程序
: 虽然麻烦,但请重新连署
: ※ 引述《dreamer128 (彼端的梦想家)》之铭言:
: : 组长对不起
: : 我没看清楚版规
: : 我已经更正版主为发起人了
: : 这样就有符合规定了
: : 恳请开版
: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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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227.149
※ 编辑: dreamer128 来自: 211.74.227.149 (08/19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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