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申诉] 不服 gay板 coolbad 板主判决
时间Thu Oct 24 19:03:04 2013
看过置底的 "[公告] 申诉前当事人必阅须知 & 申诉流程图" 了吗? (yes/no)?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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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uka123ily
被 告:gay板 coolbad板主
请 求:
变更coolbad对本人检举之裁判结果,
形成对被检举人jengjye之警告或板规处置。
理 由:
本人检举jengjye性骚扰之作为应符合规范之意涵。
「板规08.禁止制造纠纷及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诽谤...」
但板主以被检举人行为之性骚扰「程度不足」,仅有「反讽玩笑」之嫌,
应有新事证才会重新检视,驳回。
板主主张与本人认知不符,故提起申诉。
事件流程如下:
┌─────────────────────────────────────┐
│ 文章代码(AID):
#1IO3Pzo4 (gay) [ptt.cc] Re: [新闻] 追讨情慾正义 性难民拒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ay/M.1382037117.A.C8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58 Ptt币 │
└─────────────────────────────────────┘
jengjye使用与本人性别认同不符之性别用语指称。
本人於推文中第一次宣示本人不接受。
→ jengjye:u姐时间超多的 夸张~ 10/18 12:24
→ uka123ily: jengjye 不要性骚扰我喔。 10/18 12:25
┌─────────────────────────────────────┐
│ 文章代码(AID):
#1IOZGvLU (gay) [ptt.cc] [心情] 关於今年的游行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ay/M.1382167609.A.55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69 Ptt币 │
└─────────────────────────────────────┘
第二天,jengjye仍於推文维持其称呼,显示其具有故意。
推 uka123ily:当务之急是什麽? 10/19 21:39
→ jengjye:u姐你应该快去上厕所吧?? 10/19 21:51
本人向gay板coolbad板主主张其违反性骚扰,板主以程度不足驳回,
甚至以其仅是反讽玩笑应享有言论自由解释,而维持原判。
本人主张jengjye之相关作为,经本人第一次表示不悦後,
仍旧维持其故行,认为其具有故意,
本人亦认为用以非本人认同之性别词汇指称本人,盖与讨论主题无涉。
难以讨论之名,行侵害人格尊严与名誉之实,且日前公告,
┌─────────────────────────────────────┐
│ 文章代码(AID):
#1IOLBJIv (gay) [ptt.cc] [公告] 警告名单:bentryit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ay/M.1382109907.A.4B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6 Ptt币 │
└─────────────────────────────────────┘
该使用者板主已公告警告,并非不得以警告为之。
又本人於附件八曾表示
「本人认同为生理男性,被检举人以个人不认同之性别用词描述本人,且经本人表明
意愿後再犯,可判断其有故意,并以构成损害本人人格尊严为目的,应构成所引之
「性骚扰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
实无法理解 coolbad 板主所认为之板规标准何在。
总结争点如下:
1. 板主不认为这程度可称为性骚扰。
但本人主张依据「性骚扰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敌意环境性骚扰):以展示
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
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
2. 本人认为其具有故意,而板主认为应视之为「反讽玩笑」,与本人主张并不冲突。
依据性骚扰防治法,当事人可以依据其主观感到冒犯或敌意,即可构成故意。
若以板主定义之「反讽玩笑」,
被检举人之第二次推文明显可构成使本人「感受冒犯与敌意」且
与「性或性别」有关之文字。
板主之裁决应尊重本人所感受之冒犯与敌意作为其判决考量。
3. 板主已私下去信与该被检举人沟通。
本人检举与板主是否该去信无直接之权利义务关系。
不论被检举人违反板规之轻重与有无,都没有板规之规范为去信沟通。
且去信沟通也不应作为不行使板规裁判之理由。
请小组长裁决。
举 证:(文章备份+公告通知+与板主沟通记录 请转录到组务板)
[附件] 一 检举证据 文章
#1IO3Pzo4 (gay)
[附件] 二 检举证据 文章
#1IOZGvLU (gay)
[附件] 三 检举参考 公告
#1IOLBJIv (gay)
[附件] 四 检举信件 1
[附件] 五 检举信件 2
[附件] 六 检举信件 3
[附件] 七 检举信件 4
[附件] 八 检举信件 5
[附件] 九 检举信件 6
[附件] 十 检举信件 7
[附件] 十一 检举信件 8
[附件] 十二 检举信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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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76.205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22.116.176.205 (10/24 19:03)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22.116.176.205 (10/24 19:36)
※ 编辑: uka123ily 来自: 122.116.176.205 (10/24 19:46)
1F:推 Felix76116 :人家又没指名道姓。 10/24 20:37
2F:→ uka123ily :推文串中,印象中没有人id 是u开头还是小写的喔。 10/24 20:43
3F:→ uka123ily :而且别忘了第一篇文章就是用u来指称我。 10/24 20:48
4F:推 hivgay :颇ㄏ 一堆id有u的都来申诉喔 10/25 20:45
5F:推 garlic1234 :前板主下台後就忘记板规了呀(笑 10/28 03:17
6F:推 Felix76116 :我以为吃__ 神智会不清楚呢 ^ ^ 10/30 09:22
7F:→ Felix76116 :再说 u姐是啥啦 莫名其妙呢~ 10/30 09:23
8F:→ Felix76116 :这连检察官也不会起诉的啦 超好笑的 10/30 09:23
9F:→ uka123ily :请楼上自重,并请小组长处理与申诉无关之推文 10/30 10:01
10F:→ uka123ily :个人主张不接受使用者Felix76116 09:22之攻击 10/30 10:11
11F:→ Felix76116 :拜托 我有说是谁吗?扣帽子还扣真大勒 我说了什麽??? 10/30 10:24
12F:→ uka123ily :言尽於此,请自重。 10/30 10:33
13F:→ hivgay :呜呜....小组...长 他们...欺...负....偶.. 10/30 15:46
14F:→ garlic1234 :说不定是因为吃了__才会连逻辑思考能力都没了呀 <3 11/09 17:10
15F:推 dannial :完全笑翻,有些人怎麽永远再申诉不会成功的东西 12/25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