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dogbus (谁叫我不做谁的乖乖牌)
标题Fw: 劣文退回(不当用辞)Re: [心情] 交往7年性事不合,该结婚吗?(原
时间Sat Jun 1 02:19:31 2013
※ [本文转录自 dogdogbus 信箱]
作者: lovetzs (在等绝处逢生)
标题: Re: 劣文退回(不当用辞)Re: [心情] 交往7年性事不合,该结婚吗?(原
时间: Fri May 31 14:41:51 2013
1. "婊"是骂女人的脏话,"婊子"是对女性性工作者的蔑称
2. 两性交往有分有合,原PO没结婚也尚未成家庭,
不需用"娶妻作婊"此种欲加之罪羞辱女性。
※ 引述《dogdogbus (谁叫我不做谁的乖乖牌)》之铭言:
: 宁愿娶婊做妻 不愿娶妻当婊
: 用词污辱女性
: 这是谚语 而且是 正面的 劝人要往前看 不要在乎以前
: 而且我没针对谁
: 是你自己歧视女性吧
: 我还觉得 妓女还好多了 至少人家是自食其力
: 性工作法都立了 妨害家庭 通奸还没除罪哩
: 比某些人 通奸要好太多了
: ※ 引述《dogdogbus (谁叫我不做谁的乖乖牌)》之铭言:
: : 宁愿娶婊做妻 不愿娶妻当婊
: : 在这里我大概会被女性同胞嘘爆 可是我还是想贴
: : 你不要在玩弄人家了 你根本不想嫁
: : 你都说了 他什麽都好 就是那个不行
: : 问题 你只重视那一点
: : 还找炮友哩
: : 说不定 他换一个就硬了
: : 你 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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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dogdogbus (114.37.236.118), 时间: 06/01/2013 02: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