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sqs (猪生狗养犬太郎)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问题]罢免相关疑义
时间Mon Dec 19 17:39:12 2011
依据组规
五、连署之审核标准
本小组 BoyMeetsGirl 相关连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以及罢免等),
为确实连署机制的运行,特订定下列规范。
1.
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请尽量详实填写连署理由。
2.
语意不明或不清,或无关连署宗旨者,得视为无效票,由组务认定之。
与您在
#1EvYLbN4 说明似乎有驳斥
2.罢免并不等於版务处置失当,罢免是使用者不认同版务标准,
但是这基本上版务处置还是无误。(如果有误请循前点一申诉途径抗告)
既然版务处置无误,自然也就没有处分的空间,
所谓众怒,亦即使用者的不认同,可以中止他管板的权利;
但除此之外,这跟是非对错并无直接关系,不被认同不一定是错的。
组方欢迎使用者表达民意,但并不倚赖使用者进行是非对错的裁决。
您提到这跟是非对错并无直接关系,不被认同不一定是错的。
那为何需要 详实填写连署理由和符合连署宗旨???
既然已经投下连署了
那不是已经充分表达观感了
为何还要其他附加??
我从没看过任何公投或选举将此列入必要条件
是否可以解释?
而票的有无效的认定又要由组长认定不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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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矢:
「雅、雅典娜,可是……这一次……已经……
我、我们已经用尽了全力……现在已经是一无所有了……」
雅典娜:
「你在说什麽傻话?星矢……你们才不是一无所有呢!你不是还有生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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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4.61.150
※ 编辑: qsqs 来自: 111.254.61.150 (12/19 17:41)
1F:推 hateOnas :看不懂 >_< 12/19 18:39
2F:推 lucard1129 :看不懂 +1 12/19 23:13
3F:→ lucard1129 :由组长认定哪里奇怪 不然要谁认定 给站长认定? 12/19 23:14
4F:推 Ztyab :应该是想乡民公投吧... 12/20 00:17
5F:→ lucard1129 :票就是给乡民投的啊... 12/20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