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标题[附件] f-sexBM 板主 判决疑虑
时间Sun Dec 11 01:15:55 2011
※ [本文转录自 revorea 信箱]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标题: Re: 不服判决
#1EtFgX8i (f-sexBM)
时间: Thu Dec 8 04:41:58 2011
※ 引述《complains (小抱怨)》之铭言:
: ※ 引述《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之铭言:
: : 版主你好:
: : 在被检举文章内的争论过程中
: : 一开始,在没有办法举证的情况下
: : 我便被DAGU板友套上无法同理的帽子,这完全只是她单方面的认定
: : 我自认我身为一个男生,很难完全同理女孩子的处境
: : 可是我也不能否认有某人可以完全同理的可能性
: : 且就算真的能够同理,之後做出的判断或发言也不一定一样
: : 这种出自个人情绪,毫无证据的指控真的没问题吗?
: : 是不是以後只要是反对方的发言,就可以先回一句不站在相同立场请少讲话?
: : 反正有我这个判例挡着!这句话以後都不需要顾忌了!
: : 再来,我在推文中也承认了闭嘴一辞确实是我用语不当
: : 同时也解释了文意的连贯方式以及道歉
: : 我从未表示反对DAGU板友对公开检举政策的意见
: : 只反对了板风必定是变坏的说法,而後来qn板友的意见也支持了我的说法
: : 可见我并不是来闹,确实可能有不同的声音与看法存在
: : 从头到尾,我真正想抗议的只有那句以偏概全的话而已,其他都是意见抒发
: : 反倒是DAGU板友一再无视我想传达的内容,跳针到男生欺负女生云云
: : 甚至还脑补出一个我反对公开检举政策的稻草人狂追猛打
: : 然後对我做出「不让/压抑反对方发言」的不实指控!
: : 究竟是谁一开始就叫有反对声音的人少讲两句?
: : ^^^^^^^^^^读作「主观认定无法同理」
: : 还好意思谈言论自由,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麽...
: : 我虽然是与DAGU板友争论,可问心无愧,从未想过剥夺他人发言权
: : 在我解释了文意并道歉之後,DAGU板友还是要充满明显敌意的作出不实指控
: : 本人,深感受辱,真的很难接受被这样骂。
: : 再来是脑补跟以偏概全
: : 我在推文中以基础逻辑解释了数次那句话是怎样的以偏概全
: : 完全是就事论事!那句话在逻辑上完全等价於指控只有男生会闹板!
: : 何来脑补之说!又是一项不实指控!
: : 反倒是DAGU板友一直脑补我反对公开检举政策...我都没说话了...
: : 从头到尾我根本没提到对这项政策的看法耶...= =|||
: : 麻烦版主解释为何作出不受理的判决,谢谢。
: : 专业潜水 revorea
: 你好
: 根据检举原文
: 的确Dagu板友用字强烈 情绪较重
: 的确是他单方面的认定
: 但是此项认定涉及个人主观
: 并没有口出恶言 或人身攻击
: 这算是可评论的范围内
: 比如说
: 路上有个乞丐
: 大家都走过去不给他钱
: 但是突然有人破口大骂 你们根本一点同理心也没有
: 这是没有犯法的
: 我试图让你了解执法标准
: 有问题欢迎继续沟通
版主你好:
无证据的指控没有同理心这个举例并不是很恰当
第一,同情心跟同理心差别挺大的
第二,例中是以具体之事实,辅以一般人的平均状况作合理推论
再以此提出指责,换一个社会环境,能不能怀疑他人的同情心就很难说
至少在经济大萧条时代,这种话就会减少。
回到争论本身
DAGU板友的文章中表达的意见有数项
我针对了一句用语不当与一个观念提出说法
此两项说法并不能作为合理推论我可能缺乏同理心的依据
故你的举例与状况并不相似
且所谓的人身攻击,就我所知,刑法上并未明确定义
维基百科乃是指「针对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攻击,
并驳斥对方论证或支持自己论点」一事
板规说法等价於「足以针对特定人物作出无法指证的贬低」
无论是以上任一种说法在本案均成立
DAGU板友确实针对「我」的人格下手,意图打压我发言的效力
^^^^不能够同理(即便无法举证或做任何合理推论)
「不能同理」当然是贬低性质的形容,这应该没有疑问吧?
关於「我要意见相左的人闭嘴」,这句才是我最在意的!
我解释了可能造成误会的句子的句法,也主动认错与道歉
道歉那句的用词就算不能说词藻华美,但也绝对称不上轻挑了
沟通的诚意相信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但DAGU板友怎样的回应?
你可以说没有同理心是小案件要我吞掉,我勉强可以接受
不尊重言论自由是非常严重的指控,我吞不下去
从法律上来说,DAGU板友可能触犯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
他确实是在公开版面上发言,并毫无根据地挑明「我会要求反对方闭嘴」
无论怎麽想这都是名誉上的伤害!
以後看到这篇检举的人会怎样想我?
「啊!这个人会要反对方闭嘴,不懂尊重他人,且此说法受到公评无误。」
这毫无疑问是对我人格的污辱!
个人认为此句的判定有非常大的问题,请慎重思考是否恰当。
脑补也没有解释,算了,这条比较小懒得跟新手(?)计较。
以偏概全这总够大条了吧!
放地图炮说只有男生会纠众霸凌、分身互挺还不够严重吗?
基础逻辑证明都放在那里,总不能否定掉吧...
不然请告诉我哪里证错了,有道理我就接受。
我无意无理取闹,只为争一口公平的评价
若以正常说理程序说服我,我必定诚心接受
有劳板主费心解释了,谢谢。
revore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3.197.116.1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revorea (83.197.116.11), 时间: 12/11/2011 01: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