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b770717 (艾帕尔)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申诉] feminine_sex板主 sexdoll 判决疑虑
时间Sun Dec 4 08:13:01 2011
申诉人:bob770717
被 告:feminine_sex sexdoll
请 求:请小组长裁决是否适宜改判决
理 由:
1.本篇针对公告文此案
17981 1511/12 complains R: [甄选] complains
作者 complains (小抱怨) 站内 feminine_sex
标题 Re: [甄选] complains
时间 Sat Nov 12 17:24:19 2011
推文
1F:推 qn: 黑函 斗臭 法西斯不意外 习惯就好11/12 18:06
2F:→ qn: 下一个会是谁11/12 18:07
与板友来信沟通後有词汇认知上的疑虑,因此修改判决为口头警告乙次
2.当初与被检举者词汇认知上有争议的是检举者,也就是本人(不排除更多人)
为何该使用者无须跟检举者以及其他被他攻击到的板友解释?
而只要单方面的跟版主解释即可?
3.且在该案中本人为检举者的身分已经曝光(本版
#1EmJMlka系列申诉文)
并没有所谓找不到检举人的问题
4.我想更多板友应该都想得到道歉或是与被检举者沟通
而不是被检举者单方向的跟版主沟通即可
毕竟当初被伤害对象不只是版主个人,而是全板板友
5.举个例子,假设我今天对某人人身攻击,最高法院判决已经下来
我可以私下跟法官说:我真的很懊悔,我超有悔意的
然後法官就把判决书拿来改一改在盖章说我无罪
连双方(原告被告)的协调都可以省略?
举 证:(文章备份+公告通知+与板主沟通记录 请转录到组务板)
附件一-公告判决文,同本版1573篇,
#1EshNPQ-
附件二-与版主沟通信
附件三-版主回信1
附件四-版主回信2
附件五-本人与此案之申诉文,本版
#1EmJMlka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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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132.231
※ 编辑: bob770717 来自: 114.33.132.231 (12/04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