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TT (黎明之前)
标题Fw: (complains) Re: 请教判决
时间Thu Nov 24 23:47:44 2011
※ [本文转录自 momoTT 信箱]
作者: momoTT (黎明之前)
标题: Re: 请教判决
时间: Thu Nov 24 23:09:38 2011
※ 引述《complains (小抱怨)》之铭言:
: ※ 引述《momoTT (黎明之前)》之铭言:
: : #1Epa6eik
: : → complains:板规3 不受理 但已去信件跟Mike表达推文尺度 11/24 22:14
: : 3.凡是人身攻击、性暗示类、指称谩骂
: : 涉及当事人个人观感问题,限本人检举
: : --------------------------
: : 可以说明一下判决吗?@@
: : #1EpTowc1是我发的,标题是"建议公告锁文",推文讲的"你高温,还是CCR板主啊?
: : 公告锁文之初祖!"
: : 应该很明确可以看出我是当事人?
: : 请问贵板可以随意指称某ID是某人吗?
: : 以贵板板规的定义:
: : 人身攻击之定义:足够影射特定族群、特定人物之贬低用语,而无法举证者
: :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个月
: : 影射我是"高温""CCR板主""公告锁文之初祖"
: : 这些话我认为都已对我造成不实指控及贬低,如果板主认为没问题是否可以请对方
: : 提出证据证明我是"高温""CCR板主""公告锁文之初祖",否则人人都可以随意影射
: : 他人,日後还有谁敢提建议呢?谢谢
: 你好 感谢你来信询问
: 原文内 你高温,还是CCR板主啊?
: 他并不是直接把你跟这两个人画上等号 不能判为谩骂跟攻击
所以贵板只要使用疑问句就可以随意攻击他人而没有任何责任?@@
: 而且高温 跟CCR板主 并不算大众认为之贬意用字
人身攻击应该是以当事人感受为主,并不是以大众的感受为主,我不认为因为讲这两位
没有贬意就不算攻击,因为那并非"事实",可以请对方举证吗?
: 而後的公告锁文之初祖 也并没有贬意用字
一样不是"事实",PTT上锁公告文的板比比皆是,请问何来初祖之称?
我承受不起这样的尊称...ˋ(′_‵||)ˊ
: 这条推文唯一可以处理的方向为
: 原推文指涉的高温及CCR板主来检举 没有符合公告锁文之初组的指控
: 所以我以BM板规3不受理
: 希望以上的解释你可以明白
3项都以"非事实"攻击本人因此我无法接受,抱歉给你添麻烦了<(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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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5.221.2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momoTT (58.115.221.28), 时间: 11/24/2011 23:47:44
1F:推 qn :抱歉 法版的话我是有领教过被骂露胸而不得吭声 一吭 11/25 00:06
2F:→ qn :声就紧咬着然後被水桶这种判决 而基本上我认为这个M 11/25 00:06
3F:推 MIKEmike07 :我到底攻击你那里啦! ...又没有骂你... 11/25 00:07
4F:→ qn :大没有人身攻击或是谩骂你耶 这件事情劳烦小组长会不 11/25 00:07
5F:→ qn :会太麻烦了= = 11/25 00:07
6F:→ MIKEmike07 :我回应你"争议性判决锁文",因为我逛过的板,只有这 11/25 00:08
7F:→ MIKEmike07 :两个水桶文会锁! 11/25 00:09
8F:→ MIKEmike07 :举证什麽? 11/25 00:10
9F:→ MIKEmike07 :尊称? 我说初祖不是在说你! 11/25 00:12
10F:推 complains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请尽量不要 11/25 00:22
11F:→ complains :回覆 11/25 00:22
12F:→ TonyQ :其实还好,这个案子审起来还蛮轻松的,不用怕麻烦我 11/25 03:26
13F:推 a128a128 :XDD 我逛过的板有不少板会锁水桶文的 11/25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