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TT (黎明之前)
标题Fw: 请教判决
时间Thu Nov 24 23:47:29 2011
※ [本文转录自 momoTT 信箱]
作者: complains (小抱怨)
标题: Re: 请教判决
时间: Thu Nov 24 22:54:26 2011
※ 引述《momoTT (黎明之前)》之铭言:
: #1Epa6eik
: → complains:板规3 不受理 但已去信件跟Mike表达推文尺度 11/24 22:14
: 3.凡是人身攻击、性暗示类、指称谩骂
: 涉及当事人个人观感问题,限本人检举
: --------------------------
: 可以说明一下判决吗?@@
: #1EpTowc1是我发的,标题是"建议公告锁文",推文讲的"你高温,还是CCR板主啊?
: 公告锁文之初祖!"
: 应该很明确可以看出我是当事人?
: 请问贵板可以随意指称某ID是某人吗?
: 以贵板板规的定义:
: 人身攻击之定义:足够影射特定族群、特定人物之贬低用语,而无法举证者
: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个月
: 影射我是"高温""CCR板主""公告锁文之初祖"
: 这些话我认为都已对我造成不实指控及贬低,如果板主认为没问题是否可以请对方
: 提出证据证明我是"高温""CCR板主""公告锁文之初祖",否则人人都可以随意影射
: 他人,日後还有谁敢提建议呢?谢谢
你好 感谢你来信询问
原文内 你高温,还是CCR板主啊?
他并不是直接把你跟这两个人画上等号 不能判为谩骂跟攻击
而且高温 跟CCR板主 并不算大众认为之贬意用字
而後的公告锁文之初祖 也并没有贬意用字
这条推文唯一可以处理的方向为
原推文指涉的高温及CCR板主来检举 没有符合公告锁文之初组的指控
所以我以BM板规3不受理
希望以上的解释你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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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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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momoTT (58.115.221.28), 时间: 11/24/2011 23: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