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ISSYOI (米修油)
标题Fw: 我有异议
时间Thu Nov 10 23:46:05 2011
※ [本文转录自 IMISSYOI 信箱]
作者: sexdoll (Just for fun)
标题: Re: 我有异议
时间: Thu Nov 10 23:04:13 2011
您好
因为信件部分为版规以及站规所明指之使用者个人隐私
因"通告信"是否已不构成个人隐私之文章信件,板主我无法判定。
如不认定 "通告信为使用者个人隐私信件" 请至 L_BoyMeetsGi 申诉
请去信 TonyQ 代小组长 询问
如经判决 为公开资讯 我会即刻取消劣文以及解除水桶
不好意思,需要麻烦您亲自申请申诉
sexdoll 关心您
※ 引述《IMISSYOI (米修油)》之铭言:
: 1.3g 未经同意迳自公布其他使用者资料等侵犯使用者个人隐私之文章。
: (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信件、水球纪录等等)
: 迳行劣退合并水桶一个月。
: 贵版主判决如主文
: 其板规内容 为未经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隐私之文章
: 首先如内容所示
: 何谓隐私 "隐秘而不使人知道的私事"
: 所以如判决主文所示 该信件是否属於"隐秘而不使人知道的私事"
: 且其於站内信名单 可知其发给数人 如为"隐秘而不使人知道的私事"
: 会发给数人 这足可见此非"隐秘而不使人知道的私事"
: 所以对於判决我有异议~!
: 且其既然寄信给吾 无及拥有该篇文章之使用权
: 更况其非"隐秘而不使人知道的私事"
: 请版主参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99.8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IMISSYOI (61.216.47.144), 时间: 11/10/2011 23: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