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kaoru (眞田カオル)
标题[申诉] Gay板板主XXXXGAY不当水桶
时间Wed Apr 6 04:47:56 2011
※ [本文转录自 bikaoru 信箱]
作者: bikaoru (眞田カオル)
标题: Re: 敢问板主有关冒犯板归一事
时间: Wed Apr 6 04:11:26 2011
※ 引述《XXXXGAY (刘小宇)》之铭言:
: ※ 引述《bikaoru (眞田カオル)》之铭言:
: : 我把「再用心的讨论被无视」
: : 譬喻成「再优美的旋律猪也不懂」
: : 我譬喻不懂我论点的人是猪
: : 请问我有针对何人、何种主题深入讨论了吗?
: : 没有嘛
: : 既然还没,没人与我做任何讨论
: : 被我譬喻成猪的人存在吗?
: 所以这是你自己的定义罗?
有其他定义吗?
您指出,我把「别人」譬喻成猪
这个「别人」是谁?
除了「与我讨论的人」以外还有何种可能呢?
: 很抱歉,这里是文字组成的世界,
: 请使用大众化的定义,如果你使用"只有自己"才了解的定义,
: 会让别人造成各种误解的.
你都知道是「误解」了嘛 (叹
: : 制造何种纠纷?
: : 我的语意明显是要中止发言
: 但是你却用了最遭的字句来终止发言,很明显产生了更大的纠纷.
^^糟
敢问,哪里糟?
我说「不想对猪弹琴」意思不正是「我不愿白费唇舌」?
请问您有其他的解释吗?
如果没有,难道我表示不愿意再说下去都有罪?
再者,您所说的「很明显产生了更大的纠纷」
请问,在我推了这行文後,所产生的「更大的纠纷」在哪里?
我看到的则是,该篇推文「很明显的」就画下句点了
: : 明显的歧视言论,你拒绝?
: : 这是偏袒?还是另有隐情呢
: : 或者是双重标准?
: 我尊重他的发言.
不尊重整个群体的歧视性言论你都愿意去「尊重」
那我真的很好奇,一句譬喻你却不愿意去尊重?
: : 他的言论明显的认为个人行为影响「同性恋的名声」
: : 不正是歧视同性恋?我身为同性恋感到受歧视很过分吗?
: : 这样的言论与我何干?
: : 那麽我不针对任何人的自言自语又招谁惹谁了?
: 所以我不会阻止你跟他争论关於「同性恋的名声」这部分的讨论.
我不针对任何人的自言自语↓
1F:→ bikaoru:用药问题战过那麽多次,自己去文献回顾吧 懒得对猪弹琴04/04 19:20
很明显的,你阻止了
: : 有何典故?愿闻其详
: : 有典故就可以被允许?
: : 那麽若说您獐头鼠目、脑满肠肥也是可以被允许的吧?
: : 毕竟都是有典故的成语,您说是吗?
: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google约有 70,000 项结果
: 对牛弹琴:google约有 990,000 项结果
: 对猪弹琴:约有 6,890 项结果
: 唷...弦子"对猪弹琴"还挺好厅的.
^^听
6800还不少嘛,其实要说有典故也不是不行
但我疑问的重点不在「有没有典故」
而是「典故与否就是判决的标准?」
(什麽时候google也能当判决标准了?)
獐头鼠目、脑满肠肥、愚不可及....也都是有典故的成语
如果我用这些来形容您,也可以被「尊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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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20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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