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kaoru (眞田カオル)
标题[申诉] Gay板板主XXXXGAY不当水桶
时间Wed Apr 6 04:41:16 2011
※ [本文转录自 bikaoru 信箱]
作者: bikaoru (眞田カオル)
标题: Re: 敢问板主有关冒犯板归一事
时间: Tue Apr 5 21:47:44 2011
※ 引述《XXXXGAY (刘小宇)》之铭言:
: ※ 引述《bikaoru (眞田カオル)》之铭言:
: : 板规08:本板禁止制造纠纷及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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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章代码(AID): #1DcHaTZY (gay) [ptt.cc] [新闻] 同志「硬派对」 成裸男毒品 │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gay/M.1301879069.A.8E2.html │
: : │ 这一篇文章值 19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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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bikaoru:用药问题战过那麽多次,自己去文献回顾吧 懒得对猪弹琴 04/04 19:20
: : 水桶两周,即日起至04/18/2011/22:49:45
: : ----
: : 请问何字何句构成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诽谤?
: : 在下不才,有请板主明示
: : ----
: 收到两封信,请容许我合成一篇回应 @@a
: 就我所知,原本的成语典故应该是『对牛弹琴』对吧,
: 而你却把『牛』代换成『猪』,是否影射参与推文的其他使用者是猪呢?
: 版规08的全文是:『本板禁止制造纠纷及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诽谤』
: 该篇推文内有使用者跟我检举他被影射成『猪』感觉很不舒服,
: 所以我判定你引战并且制造纠纷,
: 当然,如果你不接受我的判定,欢迎往上申诉就是(汗)
是的,本来的成语是对牛弹琴
但是我相信代换成其他动物并不会改变原来的意思
我想多数人也都同意猪跟牛或者人以外的其他动物并不懂音律
所以,使用其他动物来做比喻并无不当
假使我用的是「对牛弹琴」,有使用者提出他被影射成「牛」很不舒服
那麽这个判决对您而言,依然得以成立
因为您的判决依据是「使用者感到不舒服」
那麽,是否只要有人提出「不舒服」
板主都可以用这样主观的意见来判人禁言?
倘若我用「牛」比喻是被允许,用「猪」则否
那麽是否代表着您对「猪」这种动物代有成见呢?
如果没有,为何您能接受牛,却如此鄙视猪?
再者,这只是个譬喻,表示我不愿意多费唇舌去说明
若真要坚持这有影射
只想说「
为什麽我连号码牌都没发就有人抢着要对号入座呢」
又,假使我真要引战、制造纠纷
我又何必
要他去翻旧文,直接揪出她论点中的矛盾加以攻击就好
您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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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於另外一篇,我单纯只是想在推文内装可爱,
: 用PTT的老梗推了一句『猪是无辜的!』
: (就像八卦板骂韩国人是狗的时候有人会推狗是无辜的这样)
: 这句话绝对不是判你水桶的依据(如果是的话我就直接写在公告内啦)
: 如果造成误会的话,那我跟你道歉吧 @@a
就一篇执法者在自己的判决文章中
该秉持的是中立,且认真的态度
您必须考虑到自己的身分与该文章的性质(是否适合开玩笑的场合)
我是希望您可以用正经且客观的方式来回应
而不是打闹的语气与避重就轻。
(虽然我也喜欢轻松的态度,但还是必须视情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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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20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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