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qing (雍正爷)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建议]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时间Fri Sep 4 11:03:26 2009
若是某板的看板规定(i)
发文与推文限制:
文章篇数 20 篇以上
注册时间 60 天以上
劣文篇数 1 篇以下
经查板主劣文有 2
却可以持续担任板主 可以公告 可以回文
难道公告与回文 不属於"发文" 而叫圣旨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难道当上板主就可以无视既定的规定
建议本板主持人做出公正客观的定夺 以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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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222.97
1F:→ luke5566:本版有主持人? 09/04 11:59
2F:→ luke5566:你些说哪一个版吧 09/04 12:00
3F:→ luke5566:请开罢免吧 不然没用 09/04 12:01
4F:→ TonyGunawan:哈 叫破喉咙也没有人理你的 群组长 【徵求中】 09/04 16:02
5F:→ TonyGunawan:慢慢跟空气抗议你的言论自由吧!! XD 09/04 16:03
6F:→ TonyGunawan:天线宝宝: 再见 再见 再见 :) 09/04 16:04
7F:推 nadoka:站方:板主在别板的纪录并不能拿来当作质疑管板能力的证据 09/04 17:04
8F:→ nadoka:黑特群乱板却不拔板主 就是铁证 09/04 17:05
9F:→ allsaturday:劣2而已.. 半年消一次就好啦~ 09/04 17:06
10F:→ hightemper:(  ̄ c ̄)y▂ξ 去开罢免吧 我求你 09/05 00:24
11F:→ hightemper:本来还满欣赏你的 结果你竟然修文章推文 09/05 00:25
12F:→ hightemper:罢免连署在LifeNewboard开,记得开完要转来组务 09/05 00:28
13F:→ hightemper:我会转回去板上置底到罢免时间结束的 09/05 00:28
14F:→ sarada:这麽爱赖在f-sex板 你时间多继续把每届板主当出气筒吧 09/05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