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vi (殊殊)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Re: [建议] 本版版规之补充
时间Mon Mar 30 01:10:39 2009
您好:
相信您知道「心证」是谓藉判读证据,作出决定之过程,
至於,如何公开心证过程?
在判决过程中,我皆注明该判决引用之证据及相关规定,
以表明我以何作为判决基础。亦皆将推论过程以简单逻辑
附於判决中。
※ 引述《wam1029 (waiting)》之铭言:
: 谢谢您的回复
: 我的意思明确的说 即是希望您能公开心证
: 举例来说(公堂之上假设一下并不犯法吧)
: 某版主 被警告数次 仍未见改善 应可认已不适任版主之职
: 此时组务是否应将其以不适任为由除职? (亦或无限制的持续警告)
此处生活娱乐馆组规即有「警告二次应去职」之规定,
本小组亦延用该规定。
: 我想知道版主 的心证中 须至"何种程度"才会认定为不适任版主
: 具体而言 生活组版规是规定 两次警告即不适任
: 而版主您这两个判决中 已认定过zfnakj 失职 旷职 合计两次警告
请详阅我前面的判决,目前仅有一警告成立。
: 想请问版主 您对不适任的"具体"认定标准为何 谢谢:)
关於何以未有「具体」并「明订内容」之标准,请见前一解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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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23.81
1F:推 wam1029:仅有一个警告? meowmarch那篇的推文中 您证实失职已算是 03/30 01:13
2F:→ wam1029:公开警告 再家上RABBITTOOGFAT的 是不是两个? 03/30 01:14
3F:→ wam1029:你在推文中自己不是亲口证实 "非"口头劝戒 而属公开警告 03/30 01:16
4F:→ xxvi:警告并非「警告意味发言」,而是指於判决文中判决「记警告_ 03/30 01:16
5F:→ xxvi:次」。 03/30 01:16
6F:→ xxvi:以上属性质与实质惩处。 03/30 01:16
7F:→ xxvi:以上属性质与实质惩处之别。(漏字) 03/30 01:17
8F:→ wam1029:你在说什麽我真的完全看不懂??? 法官有阐明义务 谢谢 03/30 01:17
※ wam1029:转录至看板 Test 03/30 01:18
9F:→ xxvi:「两警告则应去职」所指的是於判决文中记述「记某板主警告X 03/30 01:18
10F:→ xxvi:次」且次数X已累计至2次以上。 03/30 01:19
11F:→ wam1029:你果然适合去念法律系 本人112法律毕业 你真的有法律人 03/30 01:19
12F:→ xxvi:我在该文的推文是表示,该篇判决是警告其行为有不当之处,要 03/30 01:20
13F:→ xxvi:求改善。 03/30 01:20
14F:推 rabbittoofat:一个是口头警告.一个是登记有案的"警告" 不一样 03/30 01:20
15F:→ wam1029:的潜力 ... 你这篇推文会留下证据的 让大家检视你的 03/30 01:20
16F:→ wam1029:执法风格 03/30 01:21
17F:推 exlocast:wam又开始脑羞罗(大笑 03/30 01:21
18F:→ wam1029:我到此为止了 我不会再发言了 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谁在硬凹 03/30 01:22
19F:推 kikijuice:如果112法律系的 跳针跳成这样 我想 这真的没什麽话好说 03/30 01:24
20F:推 bbbing:规则讲明了就好钻漏洞,所以找个好的组长交给他心证比较好 03/30 22:35
21F:→ bbbing:尤其是对自称学法律的钻漏洞专家 03/30 22:35
22F:推 asdfjkl0921:组长判了又不满意 真的很会跳针 03/30 22:42
23F:推 everland:算了吧,毕业那麽多年都没考过国考压力难免大..\(╯╰)/ 03/31 02:41
24F:→ everland:跳个针也许是可以发泄xdddd 03/31 02:41
25F:推 hrs113355:wam不要丢112的脸好ㄇ 03/31 10:30
26F:推 rabbittoofat:楼上注音文 03/31 10:57
27F:推 bbbing:丢112的脸好萌(咦 03/31 12:14
28F:→ flyliya:两个警告不一样 一个是口头 一个是於法有据的警告 04/01 16:01
29F:→ flyliya:所以合计一次~ 04/0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