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vi (殊殊)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Re: [判决] lesbian 版主 calpis0916 用词不当
时间Fri Jan 16 02:46:14 2009
如果您需要更白话、简单、易懂、生活化的说明,
在此说明如下:
例一、若於本板申诉时,与该申诉案相关之文章、推嘘文、水球纪录、信件等,
在申诉者提案时,即视为双方皆已默许在不删改扭曲的情况下引用。
噢这样可能还是太难了。
a:「xx板主你竟然在看板公告里对我人身攻击!我要申诉你!
......我要引用你那一篇攻击我的看板公告哦!」
b:「不给你引~啦啦~」
若此时无法举证,则申诉无法成立。XD
故应使相关言论内容得由申诉、被申诉、判决者三方引用。
例二、要说着作权法就来说着作权法吧。:)
a:「你在着作里引用我的言论,竟然未经我同意!我要告你!
我要在庭上提出你的着作内容当作证据!」
b:「不给你提~啦啦~」
若该诉讼可因此失效,逻辑循环之後,着作权法几乎全然无用哦。
啦啦~
--
我很复杂,却也很清澈;
我的心思很深沉,但我的爱慾却已纯净,
这也是我最美的,叫我与众不同,在人群中闪闪发光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23.81
1F:推 hanney:英明~我大笑了... 01/20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