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rhusband (闷)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Re: [申诉] 要求解除永久水桶
时间Thu May 10 19:48:28 2007
※ 引述《Evonie (衣服)》之铭言:
: 附上站方调查结果:
: 作者: iamori (我会想你的) 看板: ID_Multi
: 标题: Re: [申请] 查询多重帐号
: 时间: Wed May 9 16:35:14 2007
: 经过重新调查证据後可知,yourhusband, kit911443确非同一使用者所持有。
: 唯在事件发生之後,才陆续有以相同ip登入的情形发生,
: 故虽然yourhusband澄清此为kit911443使用其电脑之缘故,
: 但亦不可排除有借用id的可能性。
: ^^^^^^^^^^^^^^^^^^^^^^^^^^^^
: 在此方面,证据不足,故无法确认。
: 而5/1推文当时,两个id同时在一台电脑上连线,则属确实。
: ^^^^^^^^^^^^^^^^^^^^^^^^^^^^^^^^^^^^^^^^^^^^^^^^^^^^
: 另外可提醒板主的是,kit911443的上下站时间与其推文时间非常密合,
: ^^^^^^^^^^^^^^^^^^^^^^^^^^^^^^^^^^^^^^^^^^
: 故推断kit911443有可能於5/1,特地上线推文後,即刻下线,
: ^^^^^^^^^^^^^^^^^^^^^^^^^^^^^^^^^^^^^^^^^^^^^^^
: 此供板主作为参考。
: 5/1推文时,两个ID都在同一台电脑上,该使用者就在旁边,
: 如同站方说的,不可排除有借用ID的可能性,
: 且当日判决永久水桶,乃是根据同时间、同IP所做出的判决,
: 这部分的证据是直接证明,当时这两个ID必定是在同一地方上线,脱不了关系,
: 虽然站方调查结果是两个ID是非同一人使用,
: 但不排除借用ID之行为,故维持原判,不会解除水桶。
: 以上说明完毕,若非必要不会再就此主题发言,请小组长裁定。
证据在哪???
你的不排除 不代表就是事实
更何况我朋友在我这边推完文就下线 不可以吗??
还是说ptt有说不能两个帐号再同一个电脑登入??
你要定罪要有确切事实
没有的话你根本不能判
难道法官说 你可能杀人 然後没有证据
就可以判杀人吗??
不排除有杀人的可能性 =/= 有杀人
还是版主眼残没看到 并没有证据 ?
还没送调查前你就先浸我水桶
在调查之後调查单位说 "在此方面,证据不足,故无法确认。"
你是哪只眼睛可以看到说我是借用ID?
更何况 ip一样、离线时间一样 只代表是同依台电脑上线
并不代表我借用我朋友id!!
难道我朋友在贵版没有发言权吗??
版主你的逻辑要不要重修?
我都还没告你没证据之前就论罪咧
现在还是没证据你一句不排除就定罪??
你只要回答一句话 你有没有证据 还是你说了算
两个二选一
还是我帮你回答好了?你没有证据又想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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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38.133
※ 编辑: yourhusband 来自: 61.231.38.133 (05/10 19:54)
※ 编辑: yourhusband 来自: 61.231.38.133 (05/1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