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kandar (东京铭粿 御满幸最中)
看板LTK
标题[浊 ] 吃到槟榔王 哭都哭不出
时间Fri Feb 22 15:35:50 2013
http://yhoo.it/ZleHvY
偷车街友忘名姓 绰号槟榔王移送
作者: 林宏聪、曹明正╱高雄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3年2月22日 上午5:30
中国时报【林宏聪、曹明正╱高雄报导】
「我流浪十几年,名字忘了!」一名街友涉嫌偷脚踏车,落网後坦承犯行,却说姓名、
出生地、年龄已全忘光,警方用尽方法也查不到他真实身分,只好以绰号「槟榔王」移
送,但检察官指示再查清楚身分,让员警很头大。
元月廿九日,这名流浪街友在凤山青年路偷窃脚踏车,卅一日晚间巡逻员警见他蓬头垢
面,却骑着将近全新、连塑胶套都没拆的脚踏车,上前盘查,他坦承偷车,被带回警局
侦讯。
这名街友年约四十几岁,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体重八十公斤,因常吃槟榔嘴唇变红、牙
齿变黑;他供称近廿年来四处流浪,已忘记自己真实身分,只知别人都叫他绰号「槟榔
王」。
凤山员警到仙公庙询问其他街友,没人能够说出他的姓名、来历;向社会局街友服务中
心求助,也问不出身分,最後利用他的指纹查询系统查无资料。警方请示检察官後,在
移送书犯罪嫌疑人栏位填上「槟榔王(绰号)」,其余全部「不详」,二月一日先将他
移送并收押,但检方前几天又发文,裁示继续追查这名街友身分。员警再向其他街友探
询,有人说他曾在屏东葬仪社工作过,员警请屏东警方协助,同样不知他的姓名。高雄
地检署表示,移送时只要有「足资识别的特徵」即可移送,拍照也是办法,实务上这样
案例不是没有,但很少。
======
哲青: 我们接下来看蓝可儿奇案......
======
农友: 哭都哭不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1.5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