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ong (误上贼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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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刺探] 国立台湾大学94学年度全校运动会--羽球篇
时间Fri Jan 6 21:51:50 2006
国立台湾大学94学年度全校运动会--羽球篇
●宗旨:
为提倡校内运动风气,促进教职员生之身心健康、联络全校师生员工感情,特举办
本运动会。
●承办单位:
国立台湾大学共同教育委员会体育室
●比赛时间地点:
95年3月24、25、26(星期五、六、日)假校总区综合体育馆及运动场举行。
●参加资格:
凡本校学生、教职员工及校友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人数:
男、女学生组及教职员组以10人(含队长)为限。
本次运动会尚有游泳、田径、团体竞赛、师生趣味竞赛及篮球、排球、网球、桌球等
多项球类比赛,报名方式及详细比赛规定,请上台大体育室查询。网址:
http://www.pe.ntu.edu.tw/news.aspx 点选「最新消息」之「全校运动会报名公告」
羽 球:
1 报名人数:男、女学生组及教职员组以10人(含队长) 为限。
2 比赛规则:采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之最新羽球比赛规则。
3 比赛用球:采用中华民国羽球协会审定合格之品牌,大会指定用球之厂牌另定
之。
4 比赛方式:
(1) 男、女学生组比赛采五点制(单、单、双、双、单),单双不得兼。教职员组
比赛采三点制,均为双打。
(2) 为使比赛顺利进行,大会有权拆点比赛。
(3) 各参赛队伍应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准备比赛,并填写球员出赛名单
(以大会时间为准,逾比赛时间十分钟未出场者,以弃权论)。
(4) 球员出场比赛时,请携带本校学生证件(教职员工请携带相关证件)以备随时
查验,违者不得出场比赛。
(5) 为了赛程顺利进行,场地安排得由大会随时视情况调度,参赛者不得异议。
(6) 比赛有争议时,规则上有明文规定者,以裁判之判决为终决。如规则暨本竞赛
规程无明文规定之问题,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之,其判决为终决。
(7) 出赛单位各点若有选手缺席时,视同空点,空点一判定,则不论该点胜负如何,
一慨判为对方胜场(其比赛之计算,五点制为3:0三点制为2:0)。
(8) 比赛有争议时,规则上有明文规定者,以裁判之判决为终决。如规则暨本竞赛
规程无明文规定之问题,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之,其判决为终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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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will be a day,
when u will wish u had done a little evil
to do a greater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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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70.45
1F:→ seong:以学院为单位 01/06 21:54
2F:推 shousei:...学院...sigh....突然有种感伤的感觉... 01/06 23:32
3F:推 TaylorMars:可惜啦...... 01/0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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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TaylorMars:so.... do we want to join this game or not? 01/08 00:27
6F:推 Linfjuie:校友可以打耶> < 校友也得分学院吗不然我想跟青雄一组XD 01/08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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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tom1723:所以呢?男女分开喔?有人要报吗?是不是要找生化科技系问咧? 01/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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