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841130 (嘎哈歪)
看板LGBT_SEX
标题Re: [男男] 公开场所做爱
时间Fri Jul 29 10:51:17 2016
道德层次再议
我真好奇那些说违法的人,说妨害风化罪的人,到底有没有看过法条,你说的到底是行为本身违法,还是po上板违法??
刑法第 234 条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 元以下罚金。 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万元以 下罚金。
行为本身要违法,要有意图供人观赏,此行为人主观的存在。所以说在路上刻意遛鸟会有违法的情事,但在厕所洗鸡鸡会有意图供人观赏?这不就只能把公众场所无限上纲,只要是有可能有外人的地方,都直接推定有裸露的意图?而裸露的意图就直接推定是「猥亵」?
另外,要援引伤害原则(侵犯到他人的权利)这种说法,一定要受侵害法益存在,如果根本没人看到,没有直接引起法益侵害,伤害原则就不是侵犯到权利才用,而变成「只要变成我不爽,就伤害到我权利了」
这完全就是恣意,只会无限扩张而已。这种原则如果这样解释,那本身也会失去意义。
猥亵的定义後面在说,跟235一起谈
刑法235
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 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三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 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於犯人与否, 没收之。
基本上这是一条烂到有剩的法律,丢释宪还搞出一个617号(不好意思我对617非常非常不满,大家可以去看许大法官和林大法官的不同意见书),这条大家去查235废除运动就知道有多荒谬了,我就不细讲
但大家可以关注到,235和234都有「意图供人……」这种目的意图作为构成要件,也就是行为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另外,「猥亵」的定义问题,407,617提出了:
「如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慾,并引起普通一般人羞耻或厌恶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碍於社会风化者,谓之猥亵之言论或出版品。猥亵之言论或出版品与艺术性、医学性、教育性等之言论或出版品之区别,应就各该言论或出版品整体之特性及其目的而为观察,并依当时之社会一般观念定之」
这种做法就是拟制一般人标准,在此先不做批判。而有继承美国法做hard-core 和soft-core分别的味道,基本上应只认hard core是猥亵,去限缩使用
所以说po文会不会违反235??
基本上大部分情色论坛,西斯板和LGBT板都有风险,但过往实务见解并没有这麽严格,「公然陈列」的定义有作调整,但最近耳闻彰化地院判决cam4的年龄限制并没办法排除235的适用,还得继续观察
简单来说,违法或成罪没有那麽容易啦,但如果怕警察找麻烦还是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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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avesomefun: 捷运站打炮 捷运站打炮 捷运站打炮 不要避重就轻 07/29 11:11
2F:推 Dana1069: 推,一堆人连主客观构成要件都搞不清楚,要他们去看不同 07/29 11:12
3F:→ Dana1069: 意见书怎麽可能 XDD 07/29 11:12
4F:推 shiningdrago: 避重就轻的点是什麽呢?大家的确是看了「网路上的 07/29 11:13
5F:→ shiningdrago: 文章」才有讨论了啊 真的有人实际看到这个「行为「 07/29 11:13
6F:→ shiningdrago: 吗? 07/29 11:13
7F:推 Dana1069: 硬蕊跟软蕊可以再详述,感觉在这个板法普一下蛮不错的 07/29 11:18
8F:→ Dana1069: ~总之推专业 07/29 11:18
9F:推 DaiLove: 现在很多网友就是一股脑的猛轰,连相关案例google一下也 07/29 11:21
10F:→ DaiLove: 懒,法律不需学深学广,但也不要误用,到底违法在哪请点 07/29 11:21
11F:→ DaiLove: 清楚(有兴趣的人可google傅天颖打野炮无罪确定)。 07/29 11:21
12F:→ DanlyB: 1、不只是洗鸡鸡阿阿阿阿阿。2、应该是公开性交行为本身 07/29 11:22
13F:→ DanlyB: 阿。3、理论上,主客观分很开,实务上,主观意图也要靠某 07/29 11:22
14F:→ DanlyB: 种程度客观证据来支持阿(譬如如何纯粹证明一个人的主观意 07/29 11:22
15F:→ DanlyB: 图,除了行为人自己,有难度阿)。4、大法官解释有拘束力 07/29 11:22
16F:→ DanlyB: 的只有解释文阿,理由书都没,更何况是意见书阿。(只是 07/29 11:22
17F:→ DanlyB: 路过看到法律意见,就单纯想回) 07/29 11:22
18F:→ even841130: ⒈呃我是客观主义的(所以学说上甚至目的意图不放在构 07/29 11:31
19F:→ even841130: 成要件,反正全台湾大概只有一家是这种学说,谈起来复 07/29 11:31
20F:→ even841130: 杂,用通说比较好讲),原则上没有结果就没有犯罪,危 07/29 11:31
21F:→ even841130: 险犯和未遂犯都是例外,不然就变成行为犯了,我采的学 07/29 11:31
22F:→ even841130: 说反对行为反价值 07/29 11:31
23F:→ even841130: ⒉我知道实务基本上切的也没这麽细(甚至基本三阶or二 07/29 11:31
24F:→ even841130: 阶也没在管), 很多地方有问题,甚至不鸟解释文。但 07/29 11:31
25F:→ even841130: 不符解释文的判决是可以作为上诉理由的 07/29 11:31
26F:→ even841130: 意见书的部分是说,既然意见书反对的理由都写的那麽清 07/29 11:33
27F:→ even841130: 楚了,我实在不需要重新讲一次 07/29 11:33
28F:→ even841130: 而且谈617性道德秩序做为法益本身的空泛性,这偏学术 07/29 11:33
29F:→ even841130: 了,不是这篇文章的意义 07/29 11:33
30F:推 goodfine: 就算有违法也是当事人承担,旁观者那边喊打到底是要干 07/29 12:26
31F:→ goodfine: 什麽?捷运站跟公园跟公寓顶楼差在哪?说来说去还不是 07/29 12:26
32F:→ goodfine: 担心那些连影都没有的旁人观感。告诉你那些要嫌弃同志 07/29 12:26
33F:→ goodfine: 的人才不管你做了什麽事,除非你完全把自己佯装成一个 07/29 12:26
34F:→ goodfine: 乖巧的异性恋,否则任何事都可以被用来攻击同志,跟在 07/29 12:26
35F:→ goodfine: 哪做爱一点关系都没有。 07/29 12:26
36F:推 noruas: 捷运站公开性交也有分别吧 人很多的大厅性交? 07/29 12:36
37F:→ noruas: 或是人很少的角落性交? 07/29 12:36
38F:→ noruas: 还有性交时 是全身脱光光? 还是尽量保持衣服完整? 07/29 12:37
39F:推 noruas: 道德魔人别在无限上纲了 07/29 12:40
40F:→ shirokii: 会帮别人贴上道德魔人标签的人,凭什麽争取去除同志标 07/29 13:02
41F:→ shirokii: 签? 07/29 13:02
42F:推 goodfine: 道德魔人在那句话中标签了什麽?那应该是集合代名词吧 07/29 13:12
43F:推 vjianmceesnt: 每次在这种公共版讨论,就会很希望有一个版可以先 07/29 13:13
44F:→ vjianmceesnt: 进行逻辑测验,通过逻辑测验才能进行讨论XD 07/29 13:14
45F:推 shirokii: 同志难道不是集合代名词吗?某些人真的需要逻辑测验... 07/29 13:16
46F:推 goodfine: 这串讨论有人说同志是标签吗? 07/29 13:19
47F:→ goodfine: 是有人乱担心n大po文变成标签同志的素材吧?别人要标签 07/29 13:20
48F:→ goodfine: 同志永远不缺素材的。 07/29 13:20
49F:推 jaannddyy: 洗鸡鸡一定找的到行政命令处理啦… 07/29 13:22
50F:→ jaannddyy: 这个行为本身也没什麽严重到需要以刑相绳吧 07/29 13:24
51F:→ justicem: 民度低落 笑了 07/29 14:18
52F:推 zxcvbmss: 不要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 就说人家道德魔人好吗...... 07/29 14:39
53F:→ even841130: 妨害风化罪放在刑法处理本来就很怪,如果大家真的认为 07/29 14:51
54F:→ even841130: 有必要处罚(我个人未必赞成现行的范围),那用行政法 07/29 14:51
55F:→ even841130: 处理其实比较妥当。 07/29 14:51
56F:→ over999: 我以为甲友会比较有智商 但魔人果然不比八卦版少 07/29 15:53
57F:→ over999: 不贴别人猥亵标签就没人会贴你魔人标签啦 魔人都这款的 07/29 15:55
58F:→ over999: 吗 07/29 15:55
59F:推 violetstar: 不合理的事就是不合理,还四处冠别人道德魔人,某些人 07/30 13:39
60F:→ violetstar: 的逻辑跟护家盟没啥两样啊!赞成的人建议去捷运或公 07/30 13:39
61F:→ violetstar: 车上直接做爱,反正你们不是提倡性自主,去力行不是 07/30 13:39
62F:→ violetstar: 更有说服力 07/30 13:39
63F:推 shiningdrago: 不合理的事就是不合理这句就有问题了啊XD 大家就是 07/30 14:01
64F:→ shiningdrago: 在讨论这件事合不合理 您这句了逻辑又从何而来?「 07/30 14:02
65F:→ shiningdrago: 老子说了算吗」XD? 07/30 14:02
66F:推 shiningdrago: *您这句的逻辑 07/30 14:03
67F:推 DaiLove: 可能他们认为自己是多数人吧,也是啦,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07/30 14:09
68F:→ DaiLove: 会这样想真不意外。(取自某人台词) 07/30 14:09
69F:推 DaiLove: 然後,接受和自我立行本来就是两个层次阿,我觉得性交易 07/30 14:12
70F:→ DaiLove: 除罪化是ok的,但难道我就要亲自性交易表示赞同吗。 07/30 14:12
71F:推 violetstar: 不懂逻辑哪里有错恳请某楼赐教,还是你直接去捷运车厢 07/30 14:21
72F:→ violetstar: 身体力行,我会觉得很有说服力 07/30 14:21
73F:推 shiningdrago: 若「不合理的事就是不合理」这件事要成立的话,1. 07/30 14:30
74F:→ shiningdrago: 不合理是谁定的?2.不合理来由是什麽?你什麽都没 07/30 14:30
75F:→ shiningdrago: 说就假定这句话成真的话,那我也可以说你说的话不合 07/30 14:30
76F:→ shiningdrago: 理啊,不合理的话就是不合理!! 07/30 14:30
77F:推 uka123ily: 不合理的事物其理由是讨论目的,不是讨论结论。 07/30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