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华)
看板LCD
标题Re: [心得] 我跟B牌梁子结下了
时间Mon Jan 23 12:36:5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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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9 条
: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
: 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
: 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
: 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
: 第 19 - 1 条
: 前二条规定,於以邮购买卖或访问买卖方式所为之服务交易,准用之。
:
: 我以为这算是访问买卖@@...
: 因依:
: 消费者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第九项第十一细目定义,
: 访问买卖:
: 指企业经营者未经邀约而在消费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场所从事销售,所为之买卖。
: 依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网页释义↓
: 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FAQ_Detail_Query.asp?ID=5366
: 这里的释义,即需消费者举证该销售处有人大力推销,
: 致使消费者无法详细思考是否该不选择该商品..
: 这好像有点难吧,不过就这次买这牌的例子.. 我也不知是否有办法举证啦@@
: 因为就我所知,该店员强力推那牌那款,我们当初也有询问别款别牌却被店员否决
: (用否决一词好像怪怪的,就是强力告知我们我们问到的那款有什麽缺点..)
: 销售术,话术,..足使消费者於缔约前欠缺详细考虑机会者@@
: 嗯 我也不太会说啦..@@ 不知我的想法对不对..^^"
这其实会有争议,要看实务上如何判决。
所谓的欠缺考虑,是指你没有心理准备,一来你一定有想买LCD才会去NOVA,
更何况你还跑到店家去问LCD,还问他LCD哪个品牌好还是不好
因此你要说欠缺详细考虑这其实有点说不通。
当然,就实务上,的确有不少人被话术所影响
这就要看相关机关的处理了。
今天你去NOVA买LCD,结果在NOVA买了儿童相关书籍(假设NOVA有卖的话),
这可能就很有机会欠缺详细考虑,因为你去NOVA,最初一定不可能买儿童相关书籍。
用儿童相关书籍,好像太远。
举个例子,若你在考虑买LCD时,突然另有店家跑出来跟你聊手机
说服你买,这个就很有可能有机会援引消保法。
同样是在NOVA,是有可能因实务而有所不同。
当然,这个可能要看实务的判定。
最好的情况下是不要用到消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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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98.88
1F:推 milen:不要仗着消保法~~就拿出来乱用~~会被老板嘘~~XD 01/23 12:41
2F:推 ar880878:这个讨论串还要多久阿...看久也会烦的=.,= 01/23 14:37
3F:→ ar880878:每个大厂的客服人员有差也有好的...说真的,运气问题! 01/23 14:38
4F:→ ar880878:大厂对於客服人员的职前训练都相差无几,今天你运气不好 01/23 14:38
5F:→ ar880878:遇到口气差的,这种情况也曾发生在其他品牌过。╮(﹀_﹀" 01/23 14:40
6F:推 mtgun:这讨论串的文章也没有多到洗版的程度..应该不影响他人啦 01/23 18:57
7F:推 ohmyg0d2005:谢谢大大的解疑,这样我了解了^^ 01/24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