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tchicken (粉红小花)
看板LAW_Volley
标题有人说
时间Tue Aug 24 11:11:00 2004
某人说
我们应当肯定,公道关系是存在的,是先於人为法建立公道关系的。
例如:1.人类社会中,遵纪守法是正确的。
2.如果某些「智慧的存在物」接受了另一个「智慧的存在物」的恩惠,他应心存感激
3.如果一个「智慧的存在物」是由另一个「智慧存在物」所创造出来
前者应该保持对後者的依附关系
4.一个智慧存在物受到另一个智慧存在物的伤害,後者应该受到同样的伤害
在人为法产生之前,这些公道关系就已经存在了
干(版主,对不起)
这是什麽跟什麽,这是什麽鬼啊
难道不爽就不能操他全家喔(我是张学友的追随者,请看江湖)
还是他的意思是一样的,不爽就操他全家,制造同样的伤害
还是说,既然有了人为法,就不能操他全家了
还是说,本来就不能操他全家,只是有了人为法之後
操他人全家的人就不会连累到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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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1.12
1F:推 lbf:本篇是要探讨诛九族制度存废的必要性吗? 218.174.176.159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