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zorzoorrzz (小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未拿到资遣费後续提告流程
时间Sat Feb 7 23:49:32 2026
公司以整修为由於114年8月告知需转派任至B分馆工作,其薪资年资福利不变(
我有要求签订同意书,公司也同意)。
(二馆名字相近但统编、股东不同,负责人皆为挂名无管理金流部分)
114年11月底公司歇业并以劳基法第11条第二款资遣,属非自愿离职,有开立非自
愿离职单,
资遣费部分向公司请求未果,於115年1月开劳资争议调解会,但调解结果不成立,原由是
公司部分股东人间蒸发,无法进入清算也无法支付资遣费,後续公司也要向股东们(有10
余来位)诉讼求偿代垫资金及员工们资遣费,公司有提出询问员工们是否要一起诉讼(但
要支付部分律师费用),在多方考虑下我是先拒绝。
第一次调解时有申请陪调律师,律师建议方向是对於B分馆申请调解,因分馆承接
我年资福利部分,所以向B分馆调解,就算调解不成,有两份调解纪录,再进行诉讼的部
分。
但现在仍旧困惑,若最终进行提告,那对造是本馆+分馆+本馆股东们(10余位)
吗?
还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能够真正拿到资遣费,而不是最终得到债权凭证….
再询问一问题,向劳动局申诉未拿到资遣费要求政府罚锾的部分会有利於我拿到
资遣费吗?还是这方式更佳会使公司拿不出钱支付资遣费?
希望能有好心人可以指点迷津,只是一个小小护理师工作多年,只想拿到该属於自己的东
西好好过年(T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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