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unhantsai (蔡宗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现在网路上公然侮辱罪很难成立?
时间Mon Jan 26 12:33:02 2026
※ 引述《wayne1986 (rabbit)》之铭言:
: 先前在某公开论坛遭到网友辱骂,因此对该网友提告公然侮辱罪。然而近日收到不起诉处
: 分书,理由主要是检方认为该网路论坛的ID及昵称,无法与现实中的特定个人身份连结,
: 因此不予起诉。
: 我想请教的是,目前的法律实务是否意味着,在网路世界里只要无法辨识出发言者的真实
: 身份,就能任意辱骂他人而不需负责?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也让人感到相当
: 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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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你跟他有吵架啊,想也知道你也不可能讲什麽好听话
吵架吵输了就想翻桌不玩,你还以为法院都给你包赢勒
现在已经离讼棍钓鱼钓到个干林娘鸡掰,就能喜提年终的时代很远了
醒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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