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lalalsf (0.0)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赔偿问题
时间Sun Jan 25 18:53:41 2026
大家好
小弟下班闲暇之余都会跑跑外送赚点奶粉钱 事情发生在昨天晚上接到某单速食店餐点 客
户指示送达後放置他指定的机车上 我到达目的地後发现该机车脚踏板放了一顶安全帽无
法放置餐点 於是便把安全帽移至车椅上 餐点放至脚踏板上(无袋子 无法挂)拍照完正
要骑车离开时 听到安全帽掉落的声音 我赶紧上前把安全帽捡起挂至後视镜上 一小时後
车主打给我询问是否有害他安全帽掉落 并表示该顶安全帽要价二万元 我当下向车主致歉
并询问他希望我怎麽处理 我也向车主明白表示可以就一个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做理赔
车主只说会再联络我就挂电话了 想请问的是 就这案例 如果车主要求赔一顶新的是否合
理?或者说他拿去修复伤痕後向我请求高额修复费 我同意赔偿伤痕的部份 但是很担心金
额过高超出我想像 毕竟一顶超过3000的安全帽我就觉得是贵得很夸张了 无法想像有这麽
贵的安全帽
感谢各位网友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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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让他告,然後让法院判,毕竟高价物品放在容易出事 01/25 19:06
2F:→ Lailungsheng: 的位置,只能让法院判了 01/25 19:06
3F:推 iscu: 安全帽是被移动没放好才摔到的,怎麽就变成容易出事的位置 01/25 19:19
4F:推 Lailungsheng: 抱歉,没看清楚是原po移动放置,感觉是全责,但如 01/25 19:43
5F:→ Lailungsheng: 果主人要求高额赔偿,那也是只能法院判了 01/25 19:43
6F:→ maniaque: 不觉得,像是碰瓷??? "值2万"的安全帽这麽大方地放在那边 01/25 20:17
7F:→ maniaque: 不怕被偷??? 呵呵呵呵~~~ 01/25 20:17
8F:推 LoKingSer: 为啥不把餐点放在车椅上就好? 01/26 08:44
9F:→ maniaque: 2W的话,个人是认为就请对方走法律程序,该赔多少就多少 01/26 10:11
10F:→ maniaque: 只是这样的环境放置食物,外送员自己得衡量放哪才安全 01/26 10:13
11F:→ maniaque: 食物放座椅,也属於完成工作,对吧,何必去动脚踏板的东西 01/26 10:14
12F:推 Lailungsheng: 就技术来说,放脚踏板是对的,因为坐垫会有倾斜, 01/26 10:40
13F:→ Lailungsheng: 不过动了安全帽就是他全责,只能看法院会不会考虑 01/26 10:40
14F:→ Lailungsheng: 收入少判一些(经验 01/26 10:40
15F:推 KKyosuke: 全责不全责先不说 对方要先证明损失吧.. 01/26 12:24
16F:→ KKyosuke: 是否已经达到不堪使用? 价格证明? 折旧? 01/26 12:26
17F:推 kuo71027: 上法院 你帮他移动安全帽是无因管理 依174条二项不用赔 01/26 18:52
18F:→ kuo71027: 偿 或是咬死他明知有安全帽仍强人所难要求你放机车上 01/26 18:52
19F:→ kuo71027: 依217条与有过失 加安全帽折旧等等 反正能主张的全用 01/26 18:52
20F:→ kuo71027: 疯狂卖惨 应该是不会赔到3000吧 01/26 18:52
21F:→ maniaque: 嗯....放车上=>放在车子上面"可以放置的地点便符合" 01/26 20:32
22F:→ maniaque: 换言之,"餐点直接放在机车座垫上"也是符合上述的指令 01/26 20:33
23F:→ maniaque: 易言之,是楼主扩大解释成"放在机车脚踏垫上" 01/26 20:33
24F:→ maniaque: 进而移动了原本放置於脚踏板上的安全帽,并将之放置於 01/26 20:34
25F:→ maniaque: 坐垫上,让安全帽离开原本属於安全放置的区域 01/26 20:35
26F:→ maniaque: 让安全帽从安全区域->不安全区域,这点是否符合无因管理? 01/26 20:36
27F:→ maniaque: 餐点放在坐垫上,拍照存证,完成交付 01/26 20:36
28F:→ maniaque: 即便之後餐点掉落或者是被第三人擅拿或猫狗夺食 01/26 20:37
29F:→ maniaque: 都不应归责於外送人员 01/26 20:37
30F:→ maniaque: 楼主擅移安全帽目的,单纯只是为了自己的工作完成 01/26 20:39
31F:→ maniaque: 并非让安全帽从不安全区域->安全区域 (方属无因管理) 01/26 20:39
32F:→ maniaque: 这样的行为偏向过失,但责任比例应不高 01/26 20:40
33F:推 Lailungsheng: 那,请问m大过失跟责任比例判决会有差异? 01/26 21:01
34F:→ maniaque: 这....你要问法官啊~~~~~ 01/26 21:15
35F:→ maniaque: 把行为拆成两部分去看,当事人所订购的食物,放在较为安全 01/26 21:17
36F:→ maniaque: 的地方,而非放在坐垫较高风险处(这属於无因管理) 01/26 21:18
37F:→ maniaque: 但,这个将原本位於安全区域的安全帽移至坐垫放置行为 01/26 21:18
38F:→ maniaque: 却让物主的安全帽从原本安全处换到不安全处,进而跌落 01/26 21:19
39F:→ maniaque: 就属於过失的一种 01/26 21:19
40F:→ maniaque: 然後过失比例,损失填补,就如其他上面板友所讲的 01/26 21:20
41F:→ maniaque: 走恢复原状(修复外观之类),然後来求偿,扣折旧,扣过失比 01/26 21:21
42F:推 Lailungsheng: 了解,我想说过失感觉比较无心,没事,误会 01/26 22:14
43F:→ eno4022: 不用理他,告人要先出1500诉讼费且不包赢,他自己就会算 01/28 17:51
44F:→ eno4022: 这笔帐了 01/28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