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one (赌万)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因为推车被起诉过失伤害
时间Tue Dec 30 21:05:14 2025
今年在等待排队推推车上楼,我是直行,等前面右侧有一个推车上楼後,後面跟着
一个女的突然也从右侧上去。然後上去後她回头骂我,说我撞到她不道歉。但是当下我觉
得没有撞到她,而且是她突然从右侧挤上来,才会这样。
所以我就说是她自己插进来的。後续她就告我伤害,还跟警察说我说我就是故意的。(我
没有说,并且当下我有跟她说我是不小心的,她相当不以为然)
後来检察官开侦查庭的时候认定她有验伤单(写的是脚跟擦挫伤),就代表我一定有撞到
她。我说我们离得很近,是她突然插入才会离她这麽近。然後监视器并没有拍到脚部的部
分,无法判断有没有碰到。
後来检察官还是起诉我了,说我只有自述没有碰到她,起诉我过失伤害。而且那个人还补
了诊断书,说因为我造成她阿基里斯腱受伤,检察官也一并写在起诉书里了。感觉就是完
全采纳她的说法。我说她突然插进来的部分,检察官只在庭上说她不管插队的事。起诉书
说我应注意而未注意。
现在我的问题是後续应该要请律师吗?我主要是被搞得很烦躁,明明就是很小的事
,我还乖乖排队了,也没做什麽坏事,就当被告了。
因为推车变成被告的我大概也是第一个。
我想知道目前我最糟的状况是怎麽样?我是有想请律师,因为怕开庭又要有压力。一辈子
奉公守法,现在搞得我焦虑症都要发作了。
请问我下一步该怎麽做?请律师判无罪的机率高吗?(我没有一定要追求无罪,虽然很委
屈,但是想尽快结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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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immychang: 您好!请问是否已取得阅卷的资料,欢迎加我们事务所 12/30 22:14
2F:→ jimmychang: 的line讨论一下,我们的line id 是:@ljiplaw12/30 22:14
3F:推 LoKingSer: 这样就要被起诉过失伤害?有没有起诉书或是监视器画面01/01 00:58
4F:→ LoKingSer: 啊? 01/01 00:58
5F:→ maniaque: 犯意本来就可能是一种微小的想法01/01 06:32
6F:→ maniaque: 你是否内心真的是礼让?还是当时抱着小小的犯意存在? 01/01 06:33
7F:→ maniaque: 你那麽冲,给你过,但是要给你一点小教训”01/01 06:34
8F:→ maniaque: 你看似让,实则把推车推到她的动线范围内,大概就这样01/01 06:36
9F:→ maniaque: 当然,好好在法庭陈述事实就好,我上面写的听听就行01/01 06:37
10F:→ maniaque: 无罪答辩本就是以表徵事实去讲就好,不用自陈内心所想01/01 06:38
11F:推 LoKingSer: 单看这篇文章原PO的叙述,是对方自己突然插队挤进来01/01 10:20
12F:→ LoKingSer: 才导致脚跟受伤的,这样算原PO的错吗?那以後想搞人01/01 10:20
13F:→ LoKingSer: 不就可以来这招?而且原PO说监视器并没有拍到脚部的 01/01 10:20
14F:→ LoKingSer: 部份,无法判断有没有碰到←这样还可以起诉过失伤害?01/01 10:20
15F:→ doone: 我排队是在等前一组推车,不是在等她。她是我在直行後才从 01/01 14:30
16F:→ doone: 右侧突然插入01/01 14:30
17F:推 LoKingSer: 原PO你直接把起诉书的内容拍上来给大家看看吧@@01/01 15:15
18F:→ LoKingSer: (双方个资的部份记得马赛克,不然会触犯个资法)01/01 15:15
19F:→ maniaque: 看起来就是 没有让,综合听起来,可理解检察官的最终判断01/01 16:05
20F:推 LoKingSer: 所以有人硬要插队就应该要让他?这什麽逻辑?01/01 16:46
21F:推 LoKingSer: 插队硬挤把自己搞到受伤,然後一个反手告人过失伤害01/01 16:47
22F:推 LoKingSer: 这是什麽最新的送人前科玩法吗?01/01 16:48
23F:→ maniaque: 楼上,你这种就是 犯意 01/01 16:53
24F:推 LoKingSer: 看不懂你在说啥,所以你推车往前,有人从旁边插队硬挤01/01 17:10
25F:→ LoKingSer: 进来把自己脚弄受伤,告你过失伤害你会乖乖吞? 01/01 17:10
26F:推 LoKingSer: 你只是推车往前就叫做「有犯意」? 01/01 17:11
27F:→ doone: 重点在於我没感觉推车有晃动,她也站得稳稳的,我完全没 01/01 18:35
28F:→ doone: 有碰到人的感觉01/01 18:35
29F:→ doone: 我推车一直很正常的行进,没有特别加速或奇怪的行为,她突01/01 18:36
30F:→ doone: 然插入所以导致我们距离很近。在我看来是这样 01/01 18:36
31F:→ doone: 故意不故意不是我们的重点,检察官没有觉得我故意,只是觉01/01 18:40
32F:→ doone: 得我有撞到 01/01 18:40
33F:推 LoKingSer: 建议原PO您还是请个律师比较好,毕竟您现在被检察官 01/01 18:48
34F:→ LoKingSer: 起诉,最好还是跟律师认真讨论一下对策 01/01 18:48
35F:推 LoKingSer: 是说原PO您要不要直接把起诉书的内容拍上来给大家看 01/01 18:50
36F:→ LoKingSer: ?另外您有保存事发当下的监视器画面吗@@? 01/01 18:50
37F:→ doone: 已经请律师了,谢谢大家,就不要再回应了。感恩 01/01 18:51
※ 编辑: doone (49.216.48.112 台湾), 01/01/2026 19:38:16
38F:→ eno4022: 对方受伤是一个客观事实,你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她的受伤01/02 07:33
39F:→ eno4022: 与你无关。你自己扪心自问,如果你是检察官,你跟对方的01/02 07:33
40F:→ eno4022: 故事,谁更有说服力?01/02 07:33
41F:→ eno4022: 进到司法程序就是比谁更会讲故事而已。你还是找个律师比01/02 07:38
42F:→ eno4022: 较好,他们靠这个吃饭的,他们比你更懂怎麽把这个故事讲01/02 07:38
43F:→ eno4022: 得更有说服力。但说实在只是小事而已,找律师也是浪费钱01/02 07:38
44F:→ eno4022: 。想无罪很难啦,谁叫你没有证据,只有一招叫「相信我」 01/02 07:38
45F:→ eno4022: 。你又不是鸣人,就别指望这招有多厉害了01/02 07:38
46F:→ eno4022: 顶多赔几千块的事要花三万找律师,呵呵,好啦,就当治焦 01/02 07:40
47F:→ eno4022: 虑的看病钱,你觉得划算就好 01/02 07:40
48F:→ maniaque: 说真的啦,承认自己没注意,道个歉,陪个五百一千,检察官 01/02 08:23
49F:→ maniaque: 不会这麽吃饱没事想要起诉这样的案子01/02 08:23
50F:→ maniaque: 人家也没有"突然",因为她的行动是"你可以预见的事情"01/02 08:24
51F:→ maniaque: 从你的陈述来看,你明知对方要跟着上去,你却自认直行而 01/02 08:25
52F:→ maniaque: 硬挤压缩空间,也没有任何向对方 提醒注意 的表示01/02 08:26
53F:→ maniaque: 你说她插队? 她只是跟着前面那一位上楼,不是吗??? 01/02 08:27
54F:→ maniaque: 就像打个比方,今天十字路口,你直行,对向车辆数台,左转 01/02 08:27
55F:→ maniaque: 今天转过第一台车子後,你直行,然後跟第二台发生碰撞 01/02 08:28
56F:→ maniaque: 那,你认为,当你主张交通法规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时 01/02 08:29
57F:→ maniaque: 检察官法官怎麽看你让第一台车通过後,又执意接着直行 01/02 08:29
58F:→ maniaque: 以致与第二台(or第三台)转弯车发生碰撞的事件??? 01/02 08:30
59F:→ maniaque: 我个人认为,你现在大概拘泥於自己是所谓直行,有路权吧01/02 08:31
60F:→ maniaque: 问题是,这又不是道路01/02 08:31
61F:→ maniaque: 就算是道路,你直行车撞上去,一样要负担过失责任,就酱~~~01/02 08:31
62F:→ maniaque: 总之,听不听得进去,随缘吧(eno4022桑,随他吧)01/02 08:32
※ 编辑: doone (163.20.181.199 台湾), 01/02/2026 15:27:22
我已经回复说请律师了,不用再回覆我。
还有m大的回应都是不存在的揣测,不是我内心所想。
※ 编辑: doone (163.20.181.199 台湾), 01/02/2026 15:29:12
63F:推 LoKingSer: 呃……原PO你说你有要跟对方和解,所以意思是你直接 01/02 15:30
64F:→ LoKingSer: 在侦查庭承认你有撞到对方? 01/02 15:30
65F:→ doone: 没有承认,但是为了尽快解决,我愿意和解 01/02 15:31
66F:推 LoKingSer: 如果你有承认,对方又不愿意和解,那检察官真的也只能 01/02 15:33
67F:→ LoKingSer: 起诉你了@@ 01/02 15:33
68F:推 LoKingSer: 我是你的话我不会提出要和解,因为这样等於是在承认 01/02 15:35
69F:→ LoKingSer: 「我有错」 01/02 15:35
70F:→ doone: 我没有承认,我从头到尾都说没撞到她。但是检察官很强烈引 01/02 15:36
71F:→ doone: 导我们和解吧,所以我有同意 01/02 15:36
72F:→ doone: 不是我提出的,是检察官一个一个询问的 01/02 15:36
※ 编辑: doone (49.216.48.112 台湾), 01/02/2026 15:37:21
73F:→ doone: 我也不知道同意和解就代表我有错,我只是不想再上法庭。但 01/02 15:38
74F:→ doone: 是我从头到尾是没有承认的 01/02 15:38
75F:推 LoKingSer: 好吧!了解了,但是既然你说监视器没有拍到脚部的部份 01/02 15:40
76F:→ LoKingSer: 无法判断有没有碰到,以我来说我不会同意和解,谁知道 01/02 15:40
77F:→ LoKingSer: 是不是对方想凹人赔钱自己弄的 01/02 15:40
78F:→ doone: 也是有可能,问题是我没有证据。麻烦就麻烦在除了拍不到关 01/02 15:49
79F:→ doone: 键的监视器画面,我什麽都没有,唉01/02 15:49
※ 编辑: doone (49.216.48.112 台湾), 01/02/2026 15:49:40
80F:→ doone: 当天她也完全没事的走掉了,过了好久知道我被告。我甚至连 01/02 15:51
81F:→ doone: 日期都是起诉书写的我才知道。觉得挺委屈跟倒楣的 01/02 15:51
82F:推 LoKingSer: 以後如果很不幸地又遇到这种事情,建议开侦查庭前要找 01/02 15:53
83F:→ LoKingSer: 律师谘询一下如何应答会比较好 01/02 15:53
84F:推 LoKingSer: 我家人很常去好市多买东西,所以这种情况我还蛮担心的 01/02 15:55
85F:→ LoKingSer: 怕他们哪一天去好市多买东西回来就被告过失伤害了@@ 01/02 15:55
86F:→ doone: 好的,谢谢您。本来以为只是小事而已 01/02 15:55
87F:推 LoKingSer: 希望您请的律师能够帮助您顺利解决这件鸟事,加油吧! 01/02 15:58
88F:推 kakar0to: 好奇对方怎麽会有你的名字能够告你? 01/04 19:35
89F:→ kakar0to: 警察要怎麽查到你是谁? 01/04 19:35
90F:推 LoKingSer: 欸对齁,原PO说对方是事後才跑去提告,对方怎麽知道 01/05 14:14
91F:→ LoKingSer: 要告谁?请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追查是谁吗@@? 01/05 14:14
92F:→ maniaque: 我现在只想看起诉书而已,看楼主要不要去识别化贴来 01/05 14:47
93F:→ maniaque: 不然就之後再去司法院网站捞裁判书了 01/05 14:48
94F:推 LoKingSer: 我也想看看检察官的起诉理由到底写了啥 01/05 20:00
95F:→ LoKingSer: 不过原PO好像不太愿意贴上来@@ 01/0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