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hisky (finhisk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然侮辱有反覆性这个构成要件?
时间Fri Dec 5 09:52:42 2025
昨天在系办跟同学聊到公然侮辱罪
有个B阻学弟突然说
公然侮辱必须反覆实施、具反覆性
我跟其他学长听到很讶异
想说什麽时候公然侮辱罪多了这个构成要件
学弟又说这是113宪判法官提出的构成要件
我跟其他学长一直跟他解释
判决书写的无罪理由不等於构成要件
实务上没有反覆性也会被判公然侮辱罪
学弟听不进去一直跳针
宪判说没有反覆改判无罪
代表有反覆就有罪
我跟其他学长都无言了
想说学弟是不是看了有问题的参考书
还是哪个补习班乱教
把公然侮辱多加一个反覆性的构成要件
请问有人看过是哪本书或上过谁的课
把反覆性当成公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吗
这种低级错误太离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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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实务上只骂一次的很容易不起诉或是无罪阿,像是觉得只是语 12/05 11:15
2F:→ hidog: 助词之类的 12/05 11:15
3F:→ hidog: 反覆性不是必要条件,但连续多次骂同一个人比较容易定罪也 12/05 11:16
4F:→ hidog: 是事实 12/05 11:16
5F:→ finhisky: 谢谢分享,反覆性非必要条件 还有少数人不知道误以为是 12/05 12:01
6F:→ KKyosuke: 要件是逾越必要程度 反覆性是评价是否逾越必要程度的标 12/05 16:18
7F:→ KKyosuke: 准之一 12/05 16:18
8F:→ KKyosuke: 应该是逾越合理忍受范围 逾越必要程度写太多太顺手了 12/05 16:20
9F:推 endlesschaos: 不是构成要件 是在考量法益是否受到侵害的表意人主 12/06 00:00
10F:→ endlesschaos: 观故意 出处是113宪判3第57段 12/06 00:01
11F:→ endlesschaos: 「尤其於冲突当场之短暂言语攻击,如非反覆、持续出 12/06 00:01
12F:→ endlesschaos: 现之恣意谩骂,即难迳认表意人系故意贬损他人之社会 12/06 00:02
13F:→ endlesschaos: 名誉或名誉人格。是就此等情形亦处以公然侮辱罪,实 12/06 00:02
14F:→ endlesschaos: 属过苛。」 12/06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