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mohuang (叫我金城武)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电信费欠缴追讨超过时效
时间Wed Aug 6 21:20:30 2025
大家好
朋友最近收到亚太电信费催缴
使用门号时间为107年6月
债权人转移时间110年9月
最近收到通知,之前可能有收到通知没有理会?
因为最近收到的通知是到法院民事协调
查过网路资讯得到:
电信费的追讨时效,依照实务见解,通常是二年。 也就是说,电信业者如果超过两年没
有对用户的欠费请求,用户可以主张时效抗辩,拒绝给付。 不过,若电信业者已取得支
付命令或判决,则时效会重新计算,依支付命令为二年,判决为五年
所以朋友这方可以主张超过两年时效拒绝给付吗?
谢谢各位前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2.166.2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754486432.A.E7F.html
1F:→ maniaque: (就事论事)1.欠债不还,不是好事, 2.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08/07 06:27
2F:→ nemohuang: 代回覆谢谢 08/07 08:32
3F:推 timshow: 不当得利15年 08/07 10:04
4F:→ maniaque: 帐单没付,可以扩大解释成不当得利??? 不错耶~~ 08/07 10:34
5F:→ maniaque: 楼上要不要考虑当大法官? 08/07 10:35
6F:推 ultratimes: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得利 08/10 12:23
7F:→ ultratimes: 你只要找的到法律上的交易名词就不是不当得利 08/10 12:24
8F:推 kingkung: 没多少钱缴一缴比较快 08/15 23:41
9F:推 jiabao0508: 正好我板上有发过电信欠费主张时效两年抗辩的经验谈 08/21 00:16
10F:→ jiabao0508: 可参考 08/21 00:16
14F:→ nemohuang: 以上谢谢 08/21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