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ecypress (哑巴的话)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子女不肯负担父母护理之家的费用
时间Wed Jul 9 17:13:16 2025
小明与父母同住
平时都是小明与母亲在照顾父亲
生活费与照顾的费用都是小明和母亲负责
姊姊小华一年只回来探视一两次
小华平时都没支付父亲的任何费用也无买任何东西给父亲享用
父亲因为生病不得已的因素住进了护理之家
小华拒绝支付护理之家的费用
全都由小明一人负担
小华每星期都挑一天去护理之家探视自己的父亲
但态度都不佳甚至於说一些有的没有的话糟蹋自己的父亲
在法律上,小明可以不要给小华探视自己的父亲吗?
请问这样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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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8.115.20.1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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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yosuke: 禁止探视不行 要求分担费用可以 07/09 17:15
2F:→ maniaque: 先梳理一下..."令尊是否有财产供做为费用负担之条件" 07/09 17:30
3F:→ maniaque: 存款,保险,股票,土地房产等不动产,都算在内的..... 07/09 17:30
4F:→ maniaque: 若在还有资产情况下,小明要不要自己负担,就自己的选择 07/09 17:31
5F:→ maniaque: 更不用讲,若没有交代父母亲是否有生前赠与资产给小明? 07/09 17:32
6F:→ maniaque: 还有,若从一年回来一次,变成一周回来一次探视,不少欧 07/09 17:33
7F:→ maniaque: 总之,请先盘点资产,在去讨论费用负担 07/09 17:33
父亲本来只有不到20坪的土地(无其它资产了)
小华之前就回来吵闹要索取土地
但父亲後来给了母亲 父亲没有给小华也没有给小明
这样小明在法律上占得住脚向小华要求分摊护理之家的费用吗?
※ 编辑: pinecypress (58.115.20.12 台湾), 07/09/2025 17:40:10
8F:→ maniaque: 听起来(包含前面1~3行),令尊应该早就失能了吧..... 07/09 17:34
父亲有失智
小华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丢下她不管了
是父亲亲手把小华扶养长大
过了快十年
父亲才娶小明的妈妈入门才生下小明
※ 编辑: pinecypress (58.115.20.12 台湾), 07/09/2025 17:52:12
9F:→ maniaque: 那有年金之类,中低收补助之类的收入 07/09 17:49
10F:→ maniaque: 另外,护理之家费用.....嗯.....就透过诉讼吧 07/09 17:49
11F:→ maniaque: 只是基本上拿不回1/2总费用这麽多 07/09 17:50
12F:→ maniaque: 更何况扶养义务人现在应该是3位(配偶,子女)吧 07/09 17:51
13F:→ maniaque: 20坪赠与的话,那就赠与了...... 07/09 17:51
14F:→ maniaque: 剩下的呢,就上法院啦,反正有撕破脸打算就好 07/09 17:52
15F:→ maniaque: 欧....同父异母啊.......自己决定吧..... 07/09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