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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LAW
标题[问题] 管委会无因果关系的停止权利
时间Sat Mar 15 19:11:13 2025
某管委会最近在调查每户的停车位
要求时间之前缴交 车位登记的停放车辆车号
若没有时间前缴交,将停止住户的权利
本来还以为权利是可能不让你停车之类的
後来有传说,甚至可能不再帮你代收挂号信 包裹之类的
这样会不会违反了手段目的不一致?
如果说我没缴管理费,停止代收挂号信包裹那很正常
但如果是没交停车位登记表,结果被停止代收挂号信
这会不会构成目的手段违背?
就像我今天读大学,被图书馆停止借书
原因居然是:停车证与停放车辆车号不符,所以停止你图书馆借书的权利
而不是你没缴学费之类的
这样会合法吗?
还是说私人企业来说不需要管这麽多,只要能达到目的没有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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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WindT: U大湿,问问题虽然不用钱,但得到答案又如何?你又不会去起 03/15 22:50
2F:→ WindT: 诉,不会起诉何来违法?谁认定?就凭你我、网友? 03/15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