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dium (pp)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小车祸理赔
时间Thu Oct 31 06:19:28 2024
https://meee.com.tw/MlGuyLm
事故描述:
A机车绿灯右转至主干道直行约26M後,B车突然从左斜方出现,
A车行驶时没看到对方车,看到後即使煞车亦反应不及撞上。
B机车支线绿灯行驶至分隔岛有看到A车,持续直行约30M後撞上。
A车时速约15、有受伤、保强制险
主张B车不在A车视线范围内,注意到B车时已反应不及撞上。
(同笔录)(初判表肇责为: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
B车时速约30、有受伤、保强制+第三责任险
初判表肇责为:未注意车前状况。
诉求:
A车(1)必要医疗费由双方强制险公司进行理赔
(2)非必要医疗费用、财损、薪资补偿由双方各别吸收。
B车: 所有费用累计约2万,要求A车赔偿。
准备申请调解。
问题:
(1)我是A车,B车咬定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认为我肇责大需理赔。
请问调解时,我如何主张较为有利?是否需负担7成?
(2)搜寻资料後,直行车有绝对路权
我转弯後已行驶约26M才撞上,是否仍归为转弯车? 警察说是
我方肇责仍是7成吗?
(3)若2万扣除掉资料不全或溢估的部分,假设剩1万
我方是否仍应该赔偿对方7千?
第一次遇到车祸理赔协商问题
再请大家给予经验分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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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5.44.4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730326770.A.14B.html
※ 编辑: rudium (123.195.44.43 台湾), 10/31/2024 06:31:49
※ 编辑: rudium (123.195.44.43 台湾), 10/31/2024 06:48:05
1F:→ mantour: 如果你主张是在主干道上直行,按当时灯号主干道是红灯耶 10/31 12:00
2F:→ mantour: 这路口满畸形的, 对方也可以说无法预料绿灯还会有车从 10/31 12:03
3F:→ mantour: 右边出来 10/31 12:03
这路口设计真的很瞎,双方都是绿灯
4F:→ mantour: 图上你打算怎麽说明对方有看得到你你却看不到对方? 10/31 12:04
https://meee.com.tw/J57sklP
从空拍图可以看到对方是从我的左斜後方出现且对方车速是我的两倍
5F:推 KKyosuke: B车不在A车视线范围? B车还绿灯? 10/31 12:32
是的,B车也是绿灯
6F:→ KKyosuke: 那我只能说你的安全帽是不是该换了 限制到视线? 10/31 12:32
从路口监视器可清楚看到
承办员警说:{我没看到很合理但不是理由,转弯车就是要让直行车。
对方车行经分隔岛时,以他的视角就会看到我。}
做笔录时,对方有说:{他有看到我。}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0/31/2024 12:59:34
7F:→ maniaque: A车在这个路口身分一直还是转弯车欧..... 10/31 12:55
8F:→ maniaque: B车如不放慢速度注意路口车况,自然看不到对向路口的车辆 10/31 12:56
B车做笔录时有说他有看到我。
所以他的肇责是{未注意车前状况。}
9F:→ maniaque: 另外,道路上没有绝对路权,就算绝对路权的铁路 10/31 12:58
10F:→ maniaque: 驾驶员依然要注意铁路路况,并且做必要的措施 10/31 12:59
11F:→ maniaque: 你以为车子转过来,身分就立刻变成直行车吗???? 10/31 13:00
12F:→ maniaque: 别开玩笑了~~~~你是直行车,他也是直行车,逻辑冲突了 10/31 13:01
承办员警有截取保留路口监视器约5秒
监视器显示我已直行5秒(约15M)後与对方车撞上
员警坚持我就是转弯车需让直行车
我的视角就是没看到对方,所以根本无法让
员警说:没看到不是理由。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0/31/2024 13:06:38
13F:→ maniaque: 他的车速超速了吗? 有超速你再argu 这个还有点立场 10/31 13:02
从监视器时间跟距离换算我时速约15、对方时速30
笔录我说时速是2~30,对方说30
双方都没超速(路段限速50)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0/31/2024 13:08:58
14F:→ maniaque: 反正,你有你的认知与坚持,听不进去,就去院给法官打脸吧 10/31 13:07
我接受转弯车要让直行车,但是我的视角就是没看到,难让。
网路资讯直行车有绝对路权,我只是觉得不合理。
但是初判表出来似乎就钉死我7:他3。
看样子只能从调解上,看对方单据是否齐全或溢估
来看能否少赔。
谢谢以上各位的回覆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0/31/2024 13:16:57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0/31/2024 13:24:57
15F:→ maniaque: 注意路口状况是所有驾驶用路人的责任 10/31 13:32
16F:→ maniaque: 不然简单问你,为何对方也扛了一条未注意路况???? 10/31 13:33
17F:→ maniaque: 所以,你真正的责任,是"未注意路况"+"转弯车未礼让" 10/31 13:34
18F:→ maniaque: 路口交通事故基本上算是起司效应的实际展示 10/31 13:35
19F:→ maniaque: 换言之,可能其中一个点有注意到(不管是你或者是对造) 10/31 13:36
20F:→ maniaque: 下意识的抓一下煞车,就是船过水无痕,事故不会发生 10/31 13:36
21F:→ maniaque: 总之,你要吵的方向应该是论肇事责任比例去赔偿 10/31 13:39
22F:→ maniaque: 各自负责那一点就收起来吧,上法院谈折旧,法官反而会采纳 10/31 13:40
了解
目前方向就是从肇责我7:他3,往5:5去谈
再从理赔项目中,逐项去确认是否合理(财损折旧等)
尽量将理赔金额压低
谢谢您的回覆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0/31/2024 13:45:44
谘询律师後说到:所谓的「转弯车应让直行车」。
是转弯时会让直行车减速或造成危险。
而此案中在转弯时并无造成直行车这样的行为,
故不适用「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的规定。
对於对方车而言我方并非转弯车,应列为直行车的一环。
在双方都是直行车的情况下,应遵守「左方车应礼让右方车先行」。
及「支线道应礼让主线道先行」的规定。
※ 编辑: rudium (140.96.14.154 台湾), 11/01/2024 17: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