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KOMAN (尾行君)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车祸刑事追溯期问题
时间Tue Oct 29 16:19:44 2024
大家好,我家这边有个长辈在112年10月,骑脚踏车发生车祸。事情经过主要是被游览车贴身经过,长辈摔倒碰到路边停放的小客车,造成骨折牙齿断裂等等。
我们有申请初判表,初判表上面只记载了游览车的肇事因素,小客车跟长辈脚踏车没有肇因。游览车司机不能接受结果,所以申请了车监会,我们也在事发半年之内提出了刑事诉讼
但是在113年9月,我们收到车监会报告,报告说游览车跟小客车都有肇因,游览车是未保持距离,小客车是侵入车道停车。
想请教各位先进,我们是在今年九月才知道原来小客车也有肇因,但离事发已经超过了半年,我们还有机会提刑事诉讼吗?
因为对方目前仗着超过半年的原因目前也都很消极面对。感谢各位先进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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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evenchiang: 告诉乃论之罪,其告诉应自得为告诉之人知悉犯人之 10/29 16:29
2F:→ stevenchiang: 时起,於六个月内为之。 10/29 16:29
3F:推 forevernew: 你有申请强制险吗? 10/29 16:35
4F:→ forevernew: 骨折牙断,强制险理赔不少欸 10/29 16:36
5F:→ BIKOMAN: 回一楼,那我们应该还有机会。回二楼,游览车有车险,会 10/29 17:03
6F:→ BIKOMAN: 一并提出申请赔偿 10/29 17:03
7F:→ maniaque: 提告啊 10/29 17:33
8F:→ maniaque: 除非法院不认同你们的对於犯行犯人意识的认知 10/29 17:34
9F:→ maniaque: 因为客观上犯行在当下已经存在,只是你们没有主观意识到 10/29 17:36
10F:→ maniaque: 这小客车驾驶"应当也有责任" 10/29 17:36
11F:→ maniaque: 建议你找律师协助吧 10/29 17:40
12F:→ BIKOMAN: 好的,感谢 10/29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