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 引述《Lyxxxxxxx (lyx)》之铭言: : 常见伪造私文书跟诈欺是一起发生的两罪 : 看判例 竞合之下都是以伪造私文书来判 : 但伪造私文书的刑责有诈欺重吗? :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5年以下 :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 : 之者,亦同。前2项之未遂犯罚之。 : 看起来两个是一样高的刑责 最近刚好处理到伪造私文书和诈欺竞合的问题,也不太理解这二罪的从一「重」到底是哪 个比较重?! 来请教一下各位道长和法律人QQ 那首先刑法210条是五年以下 刑法339条也是五年以下、或科、或并科50W以下罚金 那依刑法35条第三项的第一款,无选科重 诈欺有选科罚金,所以应该是伪造私文书重 但若依同条第二款,有并科重 诈欺也有并科罚金,这样反而应该是诈欺罪重?! 不太确定是不是我有什麽环节搞错了,这部分应该也没有老师在教的吧QQ 老师谜之声:这个以後实务就会了 实习菜鸡:嘎嘎嘎?!!! 再麻烦各位大大解答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5.9.24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729655394.A.82D.html
1F:推 WindT: 从一重论以行使伪造私文书 10/23 13:22
2F:推 KKyosuke: 这种科刑轻重的比较你就在脑里自己想一下,最重能判到多 10/23 14:06
3F:→ KKyosuke: 重就好了。 10/23 14:06
4F:推 KKyosuke: 如果一样,再考虑最轻能判多轻。 10/23 14:11
5F:推 KKyosuke: 要先比主刑,所以能只判拘役或罚金的自然是比较轻的.. 10/23 14:16
6F:→ KKyosuke: 这个有最高法院判决跟高院刑事法律座谈讨论过 10/23 14:17
7F:→ apple94: 但我有疑惑的就是诈欺同时是能比较轻(只科罚金),却也 10/23 14:36
8F:→ apple94: 是能比较重的(并科罚金),也就是在这两款的适用上似有 10/23 14:36
9F:→ apple94: 矛盾 10/23 14:36
10F:推 endlesschaos: 因为诈欺罪有「科」的这个选项 表示在最好的情况下 10/23 14:58
11F:→ endlesschaos: 伪造私文书和诈欺的差别是一个要关、一个不用关 10/23 14:58
12F:→ endlesschaos: 在主刑有差的情况下 单纯五年 vs 五年+并科的多罚 10/23 14:58
13F:→ endlesschaos: 金就没那麽事关痛痒了 所以後者会比较重 10/23 14:59
14F:→ endlesschaos: 我自己的顺序是先看类别等级(死>无>有>拘or金) 类 10/23 15:01
15F:→ endlesschaos: 别一样看长度 长度一样看哪个「可能会转至较轻类别 10/23 15:01
16F:→ endlesschaos: 」两者都能转就看「哪个转完後金额会较低」通常比到 10/23 15:02
17F:→ endlesschaos: 这边就会有区别了 几乎没有两条罪设计成完全一样 10/23 15:02
18F:→ apple94: 楼上的意思是,从要不要关的角度来看,伪造私文书是比较 10/23 15:10
19F:→ apple94: 重的,後面就不用再比下去吗?) 10/23 15:10
20F:→ apple94: 有查到69年的判例说伪造私文书重,但也没理由QQ 10/23 15:23
21F:推 oresta: 我记得实务是指吸收,不是学说的想像竞合 10/23 15:47
22F:→ oresta: 行使即有诈欺意思。伪造也可以吸收行使 10/23 16:20
23F:→ apple94: 我看到的69年判例是用方法结果的牵连,所以现在还是用想 10/23 16:30
24F:→ apple94: 像竞合 10/23 16:30
25F:推 leptoneta: 就伪造私文书只能判有期 诈欺可以判有期拘役罚金 10/23 17:22
26F:→ leptoneta: 所以伪造私文书较重 10/23 17:22
27F:→ leptoneta: 因为两者都是有期徒刑5年为上限 10/23 17:23
28F:→ leptoneta: 不能选科者较重 10/23 17:24
29F:推 endlesschaos: 对 只要有「有选科」的可能我就会当作能转而比较轻 10/23 17:26
30F:→ endlesschaos: 实际上法官选哪个选项并非竞合要考量的问题 10/23 17:28
31F:→ endlesschaos: 上面那串的结论打错 是前者(伪造私文书)比较重 10/23 17:31
32F:→ leptoneta: 其实感觉上53条3项适用顺序是1款>2款>3款 10/23 17:38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oy-Girl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