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ar (小安)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妨碍电脑使用,行车纪录器问题
时间Thu Oct 10 22:34:05 2024
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目前遇到一个法律问题,想请教大家的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位亲戚最近提告我「妨害电脑使用」,事情的经过是:去年我使用
这位亲戚家里的车辆时,发生了一个小事故。当时我无意中发现行车记录器内有他疑似外
遇的影像,出於善意,我将这些影像提供给了他的配偶。
这台车的所有权人是他母亲,平时车辆都是由他母亲使用,假日期间偶尔我们也会使用。
他主张车上的SD卡和行车记录器是他购买的,因此控告我妨碍电脑。我也有谘询过律师,
律师认为这个指控不成立,且认为我无需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想请教一下各位版友,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麽需要注意的地方?或是有没有遇到类似经验
的朋友能够分享一下?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8.34.8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728570847.A.2FC.html
1F:推 KKyosuke: 除非你不信那个律师否则你上来问想得到什麽呢..10/10 22:53
2F:→ KKyosuke: 我只能说祝好运啊 10/10 22:53
3F:→ noar: 第一次参加侦查庭,还是有点害怕,还是希望有万全的准备 10/10 22:55
4F:推 stevenchiang: 要有万全的准备就去委任那个认为你会不起诉的律师10/11 07:13
5F:→ jasonmoon: 这个罪的要件不成立,你不是侵入或破解他人电脑10/11 07:46
6F:推 jasonyeh: 既不想委任律师,又想要有万全的准备,所以又继续问免费 10/11 07:51
7F:→ maniaque: 真不成立? Are U sure ? 打个比方,有人在学校公用电脑 10/11 09:59
8F:→ maniaque: 拿到一张前面使用者印出来的HIV检验报告10/11 09:59
9F:→ maniaque: 刚好一看名字,认识,又很刚好,认识他们夫妻二人10/11 10:00
10F:→ maniaque: 於是"基於善意"将检验结果告知了另一方,请他(她)注意 10/11 10:00
11F:→ maniaque: 不过,既然连谘询律师都不想PUA 你来赚这钱,就....随便10/11 10:01
12F:→ maniaque: 那就安心上路吧10/11 10:02
13F:嘘 ImMyFriend: 妨害10/11 11:57
14F:→ noar: 抱歉,错字,我修改标题10/11 13:13
15F:→ noar: app不能修改文章,回家再修改内文10/11 13:14
※ 编辑: noar (27.247.194.250 台湾), 10/11/2024 13:15:22
16F:→ noar: 修改好了,感谢提醒 10/11 13:15
17F:推 Nipperdey: 建议委任律师处理 10/11 13:22
18F:推 endlesschaos: 318-1研究一下吧 基於对他人的婚姻善意不足以侵害 10/11 20:54
19F:→ endlesschaos: 个人的隐私资讯自主权 10/11 20:55
20F:推 leptoneta: 他先证明行车纪录器是他的再说啦 10/12 00:20
21F:→ noar: 我真的是无意看到的,车子发生事故後,复制到电脑观看原因 10/12 00:42
22F:→ noar: ,好死不死前一天是他用车,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人知道他外遇 10/12 00:42
23F:→ noar: ,我们也没有同住,他外遇我根本不知道 10/12 00:42
24F:→ noar: 後来他还恐吓让我们不能在家附近生活,小孩不能去上学,还 10/12 00:45
25F:→ noar: 说他绝对做得到,我有录音到,考虑是非告诉乃论,所以不敢 10/12 00:45
26F:→ noar: 报案 10/12 00:45
27F:→ noar: 现在看到相同型号的车子,都快吓死了 10/12 00:48
28F:→ noar: 後来就疯狂赌博喝酒酒店,想骗老婆卖房子去投资,实际是线 10/12 01:03
29F:→ noar: 上签赌 10/12 01:03
30F:嘘 biochemistry: 你吃饱太闲吧 10/12 22:56
31F:→ noar: 我也这麽认为,吃饱换么,>_< 10/13 19:23
32F:推 weibld: 就顺便告他恐吓啊,对付这种人是在缩什麽! 10/1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