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l0121 (任我行)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为何公告金额以下的采购案不需专家学者参与评选会议
时间Fri Sep 13 15:09:50 2024
采购法第94条
机关办理评选,应成立五人以上之评选委员会,专家学者人数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名单
由主管机关会同教育部、考选部及其他相关机关建议之。
但我发现单位办理参考最有利标精神方式决标的采购案通常不会有专家学者参与
评选委员会,想请问是依据哪个条文所以请问为何公告金额以下的采购案不需专家
学者参与评选会议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63.30.142.6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726211392.A.F7C.html
1F:推 KKyosuke: 这个问题你要去找到底什麽样的采购案是必须有评选的 09/13 15:33
2F:推 Lailungsheng: 灯泡 09/14 07:18
3F:→ maniaque: 方便作业,就这样....未达公告金额案件,本来就给机关弹性 09/15 12:36
4F:→ maniaque: 你以为承办人员约外部委员很容易敲时间??? ^_^ 09/15 12:37
5F:→ maniaque: 更细节的请参考 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招标办法 09/15 12:38
6F:→ maniaque: 第二条就可以告诉你未达公告有很多种采购方式的弹性了 09/15 12:40
7F:→ saltlake: 成本。找专家评监需要额外费用和时间,尤其後者 09/15 19:43
8F:→ saltlake: 一般言 评选专家考虑的点会比机关内部人员考虑多 09/15 19:44
9F:→ maniaque: 说是成本,其实出席费用不是啥问题,但敲时间才是真麻烦 09/16 10:59
10F:→ maniaque: 而多一些外部委员,也可以听到一些不一样的审查意见 09/16 11:00
11F:→ maniaque: 再加上也是有防止人为操弄的弊端 09/16 11:00
12F:→ maniaque: 但就如上面讲的,用比例原则去看事情就好 09/1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