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okairin (江城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民事和解後及刑事二审的後续疑问
时间Thu Jun 27 21:48:10 2024
各位前辈好,想再来和大家询问关於民事和解後的後续事宜。
之前家人提告邻居的刑附民案件,民事简易庭今早已开庭完毕,
对方派其他家属出庭,而在庭上对方不出所料一概否认其家人犯行,
并还指控我方提供的验伤单等证据皆为捏造云云。
原告我母亲看对方仍是这般的态度当然是气愤地表明绝不和解,
然而经过法庭上法官一番的劝说和斡旋,
还折衷提出了一万多元的和解条件後(跟刑附民诉状上请求的金额落差颇大= =”),
我母亲和对方才勉为其难地决定当场签立和解书,
而且由於对方刑事二审的准备庭正好排在今日下午,
於是民事法官也教对方可以拿已达成和解这件事去刑事法官那里争取减刑或缓刑。
问题来了,自己因工作关系没有陪同母亲出庭,
事前模拟时也没想到母亲会接受和解,(依对方态度我方原本决定是告到底= =+)
所以也没教母亲说要和解的话应该要争取拿现金,
最後对方又哀求说他们家是低收入户等等,
和解书中才定了8月中旬这个汇款的最终期限。
上网查了一下,当双方签下和解书後,民事诉讼程序就算是结束了,
假如对方期限内未履约给钱的话,我方只能走强制执行这条路,
但因对方是委托其他家属来出庭和代签和解书的,
想请教万一对方没履约汇钱的话,当初代签和解书的对方家属是否也负有带连赔偿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可对代签的对方家属提强制执行呢?还是只能对原本的被告强制执行
而已?
另外因为对方一定有在下午刑事二审的准备庭上声明双方有达成和解,
这样刑事之後还是会开一次审判庭吧?因为不确定对方是否会履约汇钱,
如果审理庭是在8月中旬後召开,对方未履约的话,我方是否可以主张对方毁约,请刑事
法官不要减刑或缓刑?
若审理庭是在8月中旬前就召开的话,对方真的获得减刑或缓刑,然後就不履约汇钱的话
,刑事方面我方是否可以再上诉主张对方毁约而取消减刑或缓刑呢?
因为对法院实务上的作法不甚了解,希望各位前辈能我解惑一番,谢谢。<(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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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7.1.14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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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no4022: 法官积极促成和解只是因为他不想写判决,所以不用理他 06/27 22:27
2F:→ eno4022: 诚如你所说的,对方确实有可能不给钱,然後拿和解书争取 06/27 22:27
3F:→ eno4022: 减刑。 06/27 22:28
4F:推 WindT: 几号最後给付和解金?几号审理? 06/28 05:55
谢谢两位前辈,详细内容用站内信询问好了。<(_ _)>
5F:→ tomsawyer: 呃...没请律师? 06/28 12:12
这个小案件请律师不划算吧?^^"
※ 编辑: jyokairin (60.251.144.197 台湾), 06/28/2024 13:51:53
6F:→ jasonyeh: 我觉得或许可以直接陈报给法院,请求下次审理定8 月中旬 06/28 14:11
7F:→ jasonyeh: 以後,以确保被告有遵期履行和解内容 06/28 14:11
8F:推 Sasamumu: 找法扶问问 06/30 13:56
感谢两位大大的回覆,
目前已经打算要递状向刑事法官表达意见了。^^
※ 编辑: jyokairin (60.251.144.197 台湾), 07/01/2024 16: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