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0214 (草民)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为何柯文哲是被列为“他”字案被告?
时间Sun May 5 11:40:54 2024
所谓他字案,不就是因为检察官对於犯罪嫌疑人还没有确定的情况下才分为他字案吗?
那既然检察官都已经锁定柯文哲了,而且连罪名都有了,贪污治罪条例,并且还是直
接就将柯文哲列为被告,而不是证人或关系人,那既然犯罪事实看起来都这麽明确了,
为什麽不直接就将柯文哲列为侦字案被告就好了,为什麽要列为他字案被告?难道就
只是为了方便若之後查不到实证,方便做行政签结而已?
还请各位先进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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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yosuke: 你从哪里看到犯罪事实明确啊 侧翼宣传吗... 05/05 12:28
2F:推 jasonyeh: 案件都还没侦查哪来的犯罪事实明确?侧翼说了算吗? 05/05 13:00
3F:推 noise: 政论节目少看 对自己的智商比较好... 05/05 13:02
4F:→ ikariamman: 就还没集齐证据啊 05/05 14:08
5F:→ Blue6: 少看三民自 05/05 18:04
6F:推 mas1995: 多看KP跟黄国昌直播 纯正党媒 05/05 18:37
7F:推 cute101037: 给面子,或是以後要让他当绿营侧翼的原因吧,要不然人 05/06 00:45
8F:→ cute101037: 已经确认,是可转侦字案,不过这个跟一般他字案完全 05/06 00:45
9F:→ cute101037: 不同,不是轮分的,是专职的再办 05/06 00:45
10F:→ leptoneta: 拔草测风向 05/06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