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pson (Jimpso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婚友社收了钱之後不持续服务
时间Tue Apr 2 16:24:21 2024
大家好
小弟目前是高雄一间婚友社的顾客
公司合约为服务三年的相亲合约
合约上有纪载保证排约八位
(它不是明着写八位,但可以从其他合约推定保证排约八位的事实)
我於去年七月签约,然後去年十二月被通知说
原公司因为撤资的关系,被合并到新的公司,合约也一并移转
旧会员在完全没有徵询同意的情况下被移转到新公司当作新公司的会员
排约目前还差两位,但是公司合并後四个月内几乎对旧会员不闻不问
也没有再安排排约,连基本对话讯息视窗都没有
今年一月有和新公司负责人当面洽谈
他们有提到公司合并之後因为新公司的专案服务上,如果是以旧合约沿用继续服务的话
有差额约四万八千元希望我们补足,我当下当然完全没办法接受
一月和负责人谈完後到现在也是几乎没有再进行服务
刚刚已经投诉到台北公司请它们客服单位和高雄分公司联络沟通
台北客服单位表示愿意协助
今天下午有和高雄这边的消费者办公室联系
承办人员提到消费者保护会可以提供两次的协商谈判
请问一下各位法律先进
如果新公司不愿意按照公司法所说的概括承受原服务内容
(连最基本的保证排约八位都做不到)
我是否可以请南部这边的消保官强制介入要求合并之後的新公司做部分的退款?
或者直接针对 合约上载明「保证排约八位」但合并子公司之後却不进行服务这件事情
提起诈欺的民事诉讼?
希望能够徵询一下各位法律先进们的意见,如果有共同类似经验也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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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impson (123.252.38.59 台湾), 04/02/2024 16:27:21
1F:→ maniaque: 诈欺?? 民事诉讼?? 前者是刑事 04/02 17:42
2F:→ Jimpson: 刑事告诈欺 民事告债务不履行? 04/02 18:17
3F:→ maniaque: 对商家而言,退钱机会0,随便排一排比较快 04/02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