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dmiral (A将~)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提存通知书」是干嘛用的?
时间Thu Jan 25 16:46:58 2024
我家的老房子租给一个恶房客,先前请她搬走,她不搬,而是搞失踪1年多
我多次写存证信函到她的户籍住址,结果信被退回了。
为避免她突然又滙款到我的帐号,就先把帐号给停掉。
结果前阵子,她果然发现原本的房租汇款帐号不能用,她也写存证信函过来,
用命令式口气要我提供她房租滙款帐号,我完全不理会。
刚才,她寄了个提存通知书过来,说她把租金已提存在士林地方法院
上头写,10天内领出,否则收归国库
我是不想搭理她,但是她的钱贡献给国家以後,可能会说她已经算是付房租了
那我怎做会比较好?让她死了这条心,房子是绝不能再租她的。
她的恶行恶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rXQObBvV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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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uit96lo: 不定期租约? 有符合土地法100条才能收回 01/25 16:57
2F:→ Aadmiral: 她积欠超过1年了,一年避不见面 01/25 17:00
3F:→ wutomy2000: 提存我记得是十年才收国库耶 确定是法院的公文吗 01/25 17:17
4F:→ stevenchiang: 你收到的文件要不要遮个资後丢上来看看,有点怪 01/25 17:36
5F:→ stevenchiang: 的确有个东西叫做提存通知书,但应该不会是10天 01/25 17:37
6F:→ iscu: 你所谓的恶行恶状与本案完全无关 01/25 18:18
7F:→ iscu: 通知对方搬走後,再来是上法院诉请迁让房屋,胜诉後再提强制 01/25 18:22
8F:→ iscu: 执行, 而不是就这样等对方自觉离开~ 01/25 18:23
9F:→ xuit96lo: 积欠两个月以上时就应该诉讼了 01/25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