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SeeSee (UCC)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竞业条款这样成立吗?
时间Fri Jan 12 00:35:05 2024
目前是软体工程师非管理职,最近找到新工作也是相同职务
新公司和原公司销售对象都是开店的餐饮老板
软体重点主要功能不太一样但有部分重叠,客群都相同
主要想请问下面的合约内容,竞业条款有合法会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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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人聘雇合约终止後二年内,倘公司依法启动代偿措施,
则非经公司事前之书面同意,本人同意不得於公司事业有关之公司实际或潜在之经营业务
区域,为下列之行为:
(一) 以自己或他人名义,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至与公司经营
相同或类似业务之他公司或商号为相同或相关性质之职务,而具有直接或间接之竞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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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1. 公司没有明确写出补偿金额,但有写「依法启动代偿措施」,这部分不知道多少钱,
不确定是否指法规最低的月薪50%?,这样没写清楚金额是否无效?
2. 有查到有人说公司要明订职业范围和限制公司对象,必须要「明确指出」哪些公司
不能去,上面都没写,若没写是否无效?
3. 若公司给予我补偿金,假设我有拿好拿满2年补偿金,这样我还可去别的软体公司
上班吗?(找其他不同软体公司,非餐饮软体相关)
4. 公司说会给补偿金,我有拿钱的话条款就算成立吗?若我拒绝,条款就不生效吗?
以上想请大大们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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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对方拿出平均工资一半就成立 01/12 09:00
2F:→ maniaque: 竞业补偿条款是看你在那家新公司做甚麽工作 01/12 09:13
3F:→ maniaque: 旧公司写code ,你去同行业新公司当个扫地僧,要赔钱吗??? 01/12 09:14
4F:→ maniaque: 你可以行文说你打算去哪家公司,然後那家做什麽业务 01/12 09:14
5F:→ maniaque: 如贵司禁止本人到该公司从事此类业务,请把补偿金打到我 01/12 09:15
6F:→ maniaque: 帐户,如未於x年x月x日前回函同意,或未提供补偿金 01/12 09:15
7F:→ maniaque: 则视同贵司同意本人所任职工作不涉违反当初订定的竞业 01/12 09:16
8F:→ maniaque: 条款 01/12 09:16
9F:→ maniaque: 你若有尽到告知义务了,他们要怎样事後提告你违反契约?? 01/12 09:17
10F:→ youSeeSee: 公司目前说只要离职就会给补偿金 但还没谈金额 如果拿 01/12 10:48
11F:→ youSeeSee: 了 但我去别的公司也写code产业不一样也要被限制吗? 01/12 10:49
12F:→ youSeeSee: 不过工作的软体开发 也没特别或独家技术 很多竞品都在 01/12 10:50
13F:→ youSeeSee: 做 这部分也没什麽营业秘密吧 很好奇这样会可能成立? 01/12 10:50
14F:推 iscu: 一般写code 如果不是掌握什麽神通秘术 ,竞业条款可以无视 01/12 13:37
15F:→ iscu: 公司再蠢也不会针对到处能取代的码农 这个 01/12 13:37
16F:推 iscu: 想想看自己是否有一般码农无可替代之处 01/12 13:47
17F:→ youSeeSee: 我没有特别之处 只是待比较久的工程师比较熟悉公司产品 01/12 13:58
18F:→ youSeeSee: 工作技能上 公司也能再招人递补 但想说如果没特别之处 01/12 13:59
19F:→ youSeeSee: 但公司是说会给补偿金,若有给不知道害会不会被限制 01/12 14:00
20F:推 iscu: 劳动基准法第9-1条 里面所列四项 违反任何一者约定无效 01/12 14:24
21F:→ iscu: 其中第二项 员工担任的职务,能接触或使用公司的营业秘密 01/12 14:24
22F:→ iscu: 一般写程式的工作内容应该都毫无秘密可言,所以不用担心 01/12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