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T (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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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民事庭诉讼费问题
时间Thu Jan 4 11:11:02 2024
ㄧ、法谚有云:
对我不利就是不公平
对我有利就是公平
经典诠释法谚。
我就是要我有利的方式,但副作用关我屁事呵呵
二、顺便谈谈滥诉
即便诉讼费用要1%,滥诉已经是多到乱七八糟了
最高法院某位当事人有两千个案号就是一例
未来至少二审要强制律师代理
然後最高法院那个要实际去执行相关声请费、上诉费用等等,不然今年底也许就破三千了
※ 引述《kakar0to (Poker Face)》之铭言:
请问民事庭诉讼费是由提告方先付给法庭吗?
我方是原告,然後今天一审已经开庭完毕,
被告已经确定败诉(因为调解庭还有一审被告都没有出庭).
只是今天法院要我方先缴诉讼费,所以上来问一下惯例都是
提告方先付钱? 而不是败诉的人先付钱?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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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nchiang: 诉讼费这东西正常来说是原告起诉时就要付的01/02 16:32
2F:→ stevenchiang: 你们为啥会等开庭後才被要求补缴诉讼费?是有调阅01/02 16:32
3F:→ stevenchiang: 证据吗01/02 16:33
4F:→ stevenchiang: 起诉裁判费是原告先负担没错,诉讼中产生的费用则是01/02 16:33
5F:→ stevenchiang: 看是哪方申请的由那方负担01/02 16:33
6F:→ stevenchiang: 等最後案件定谳後依据判决的诉讼费用负担比例再互相01/02 16:34
7F:→ stevenchiang: 要对方付钱01/02 16:34
8F:→ stevenchiang: 顺带一提,不是对方都没出庭就一定会赢,一造辩论也01/02 16:34
9F:→ stevenchiang: 有没全赢,甚至全输的01/02 16:35
10F:→ kakar0to: 我这个案件很单纯 是对方没有付房租给我 所以基本上01/02 17:47
11F:→ kakar0to: 胜诉没错01/02 17:47
12F:→ kakar0to: 我可能搞错了专有名词. 可能不是叫做诉讼费.01/02 17:51
13F:→ kakar0to: 但确实是今天1审开完,法院才说我这边要先付2万元费用01/02 17:51
14F:→ kakar0to: 但我提告的金额也才7万7千元台币,2万元的费用是怎麽计算01/02 17:52
15F:→ kakar0to: 出来的? 另外调解庭与1审都没有调阅证据01/02 17:53
16F:推 stevenchiang: 喔,你是不是也有请求迁让房屋,如果有的话应该是01/02 18:04
17F:→ stevenchiang: 迁让房屋所需要多缴纳的裁判费01/02 18:05
18F:→ kakar0to: 对 有请求迁让房屋. 所以这2万是迁让房屋的费用?01/02 18:40
19F:→ kakar0to: 所以这2万与诉讼金额无关就是了@@01/02 18:40
20F:→ kakar0to: 迁让房屋2万的费用 有计算公式吗?01/02 18:41
21F:推 stevenchiang: 建议你打电话给书记官问这两万哪来的比我们在这通01/02 19:38
22F:→ stevenchiang: 灵快,迁让房屋的裁判费算法不一定,要看法官用哪01/02 19:38
23F:→ stevenchiang: 种算法01/02 19:38
24F:→ rickdom01: 告人原本就要先付钱,裁判费2万多应该是房子的价值有到01/02 21:12
25F:→ rickdom01: 200万01/02 21:12
26F:→ kakar0to: 不过法院这麽迂回的要钱方式 是不是有点奇怪, 不向01/03 12:56
27F:→ kakar0to: 败诉的人要钱 反而找胜诉的人拿钱 然後胜诉再找败诉的01/03 12:56
28F:→ kakar0to: 人要钱? 这麽没有效率的方式?01/03 12:57
29F:推 leptoneta: 因为找你要比较快 被告去向不明 法院不用花时间找被告01/03 13:00
30F:推 WindT: 法院怎知道谁会败诉,裁判费原则是一开始就向原告收。01/03 13:00
31F:→ leptoneta: 而且你为了这个诉讼判决一定会付钱01/03 13:00
32F:→ kakar0to: 对 leptoneta大说的应该是正确的 但政府怎麽能用这种01/03 13:02
33F:推 WindT: 如果一开始就向被告收,我说你欠我一百亿,法院先跟被告收01/03 13:02
34F:→ WindT: 一亿,你早破产了......等到法院判决原告败诉也没救01/03 13:02
35F:→ kakar0to: 方式做事, 便宜行事的作法01/03 13:02
36F:→ kakar0to: WindT 为什麽不等判决结束再向败诉的收钱? 法院有这麽01/03 13:03
37F:→ kakar0to: 周转不灵?01/03 13:03
38F:→ sagarain: 败诉给你个债权 你当法院是01/03 13:38
39F:推 rockido: 你搞错了 民事法院是采有偿制度 你要利用法院的人力物力01/03 14:16
40F:→ rockido: 去解决你的纷争 你就要"先付钱 " 你不先缴裁判费 民事01/03 14:17
41F:→ rockido: 法院可以连开庭都不用直接驳回你的起诉01/03 14:17
42F:→ rockido: 所以最终是起诉经判决後有理由才可以向对方要裁判费01/03 14:19
43F:→ stevenchiang: 讲白话一点就是民事法院是收钱才办事01/03 17:17
44F:→ maniaque: 一审才开完,还有二审,况且有些特殊情况,也不一定全听原01/03 18:23
45F:→ maniaque: 告的01/03 18:23
46F:→ maniaque: 对方都不出庭,当然是你负责先出钱,不是吗????01/03 18:24
47F:→ maniaque: 反正民事庭你想看裁判书,就是[先付钱]01/03 18:24
48F:→ maniaque: 你不付,搞不好直接不判,让你竹篓打水01/03 18:25
49F:→ WindT: 等判决结束再向败诉方收?那你「一天可能要出一百个庭」只01/03 18:42
50F:→ WindT: 要有人跟你结怨,到各地法院、找不同案由起诉你,起诉你几01/03 18:42
51F:→ WindT: 万件,你不出庭一造辩论就输,你出庭每天请假处理几万个案01/03 18:42
52F:→ WindT: 子就饱了,这样比较有效率?我是律师会收案收到手软就是,01/03 18:42
53F:→ WindT: 是蛮快乐的啦01/03 18:42
54F:→ kakar0to: 楼上脑子有洞? 你有办法随便就起诉? 起肖比较快吧01/03 18:49
55F:→ WindT: 不要觉得我说的很夸张,有个神奇的人在最高法院有几千个案01/03 18:49
56F:→ WindT: 号…这个是他要付费的情况下…如果不用先付…後果不堪设想01/03 18:49
57F:→ kakar0to: 你要是律师 大概没人会找你吧01/03 18:50
58F:→ WindT: 光你这句话,就可以在各个法院起诉了呵呵01/03 18:50
59F:→ WindT: 你自己设计的制度漏洞一堆,只能批评脑袋有洞等等,还蛮惨01/03 18:51
60F:→ WindT: 的…01/03 18:51
61F:→ kakar0to: 起诉看看阿? 快去吧 笑死人 明明就是说败诉要付钱01/03 18:52
62F:→ kakar0to: 又不是乱告不用付钱01/03 18:52
63F:→ kakar0to: 你逻辑在哪?01/03 18:52
64F:→ kakar0to: 乱告不是也会败诉 难道不用付钱?01/03 18:53
65F:→ WindT: 乱告的要嘛很有钱,要嘛剩命一条。你强执就知道你的对造是01/03 20:10
66F:→ WindT: 否命一条01/03 20:10
67F:嘘 jasonyeh: 问题是你问的,WindT大也只是针对你说的提出可能的後果01/03 21:20
68F:→ jasonyeh: ,劈头就骂人脑子有洞有够没品的,禁不起别人的反问就01/03 21:20
69F:→ jasonyeh: 不要来问啊01/03 21:20
70F:→ jasonyeh: 诉讼不只是当事人的胜败问题而已,当你将案件送进法院01/03 21:31
71F:→ jasonyeh: ,法院就必须耗费人力物力来处理,什麽乱告那都是事後01/03 21:31
72F:→ jasonyeh: 论,法院还没实质审查前怎麽知道是不是乱告?所以起诉01/03 21:31
73F:→ jasonyeh: 缴裁判费本来就是用来避免滥诉滥讼的基本门槛,避免司01/03 21:31
74F:→ jasonyeh: 法资源的浪费,不是你一句事後再跟败诉一方要裁判费那01/03 21:31
75F:→ jasonyeh: 麽简单。何况如果败诉一方没钱,法院是不是又要耗费人01/03 21:31
76F:→ jasonyeh: 力去追讨?01/03 21:31
77F:→ kakar0to: 法院是有多怕有人来吃霸王餐? 公家单位比民间餐厅01/03 22:37
78F:→ kakar0to: 还怕被吃霸王餐?你们逻辑到底还好吗 有公权力的人01/03 22:37
79F:→ kakar0to: 怕被吃霸王餐? 我都不知道要跟你讨论什麽了 便宜01/03 22:37
80F:→ kakar0to: 行事就便宜行事好吗 一句话就法院找容易要钱的人要01/03 22:37
81F:→ kakar0to: 钱 就这麽简单 还扯到怕滥诉 洗洗睡吧 你这脑袋这01/03 22:37
82F:→ kakar0to: 种逻辑01/03 22:37
83F:→ kakar0to: j跟w这两个哥俩好一对宝 真是文组尖兵啊01/03 22:39
84F:→ kakar0to: 法院明明是服务人民的单位 给你讲的好像是盈利单位01/03 22:59
85F:→ kakar0to: 一样 那要不要乾脆股票上市?看看能不能更赚钱?01/0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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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36.64.6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704337864.A.3ED.html
89F:嘘 kakar0to: W的脑袋不愧是文组尖兵阿 让文组的来开发科技 01/04 15:25
90F:→ kakar0to: 大概现在还在石器时代吧 01/04 15:25
91F:→ kakar0to: 那为什麽不是所有餐厅都点餐之前先付钱?奥客比滥诉的少? 01/04 15:26
92F:→ kakar0to: 有公权力还怕你赖帐? 01/04 15:27
93F:→ kakar0to: 就法院找好收钱的人先收钱而已 理由扯一堆 01/04 15:30
94F:→ kakar0to: 明明就已经有败诉的人了 还找胜诉的人收钱 再明显不过了 01/04 15:30
95F:→ WindT: 偏偏我就不是,但那又如何?讨论事情不针对事情,在那边啥 01/04 23:21
96F:→ WindT: 组有啥意思...... 01/04 23:21
97F:推 mas1995: 法院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也是全民负担的 01/04 23:35
98F:推 mas1995: 滥诉跟滥用健保一样是慷全民之慨 01/04 23:36
99F:→ mas1995: 没用到法院的人不也可以主张凭什麽事後收? 01/04 23:37
100F:推 rock0807: 滥诉的下场就是真正有需要的排队排到天荒地老 ,他的房 01/04 23:53
101F:→ rock0807: 租纠纷可能要五年後才能开庭。 01/04 23:53
102F:→ sindyevil: 如果真的要计价 那些只收非财产案件只收一千的真的会亏 01/05 16:08
103F:→ sindyevil: 死 民事和刑事不同 民事就是私人间纷争 既然是私人 使 01/05 16:08
104F:→ sindyevil: 用者付费很合理 另外胜败诉不是零一游戏 有些原告诉讼 01/05 16:09
105F:→ sindyevil: 标的开太高结果主文还不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那被告为啥 01/05 16:10
106F:→ sindyevil: 要去支付差额? 再告不就再衍生新的诉讼案件? 01/05 16:10
107F:→ sindyevil: 原原PO不要老是文理组脑袋去分事 那也是种窄化 01/05 16:12
108F:推 masala: 真的是奇文共赏 01/05 18:31
109F:→ Gardenia0603: 来朝圣 就类似规费的性质争执那些意义何在 01/05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