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2014 (香蕉共和国)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小公的走廊只有该层楼住户才能进去吗?
时间Fri Nov 17 14:01:51 2023
请问
公寓大厦的公设有分大公和小公
大公是所有大楼住户共同使用的空间
小公是「某部分特定人」使用的空间
那麽假设我住某栋大楼的10楼
是不是就不能进去同栋大楼2楼的走廊和楼梯间?
因为走廊和楼梯间等属於公设的小公
只有该层楼所有住户才可使用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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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你是那位偷闯进去人家整层产权的拍照的那位吗??? 11/17 15:40
2F:→ maniaque: 你又没有小公的产权 11/17 15:42
3F:嘘 iambackhaha: 不然 11/18 15:00
4F:推 t418010: 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不管大公还是小公都还是该法所谓 11/19 15:02
5F:→ t418010: 的共用部分,并没有什麽别层住户不能进出其他层楼的这种 11/19 15:02
6F:→ t418010: 规定(因为走道和楼梯间本来就不是专有部分)。那不然的 11/19 15:02
7F:→ t418010: 话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状况时,难道其他层楼的住户都不能 11/19 15:02
8F:→ t418010: 经过或进去其他层楼的走廊和楼梯间吗? 11/19 15:02
9F:→ t418010: 还有二楼的见解有误区。即使小公是供部分住户共同分担的 11/19 15:02
10F:→ t418010: 空间,但并不代表小公就是特定所有人的「专有部分」。无 11/19 15:02
11F:→ t418010: 论是大公或小公,只要性质属区分所有权人生活利用上不可 11/19 15:02
12F:→ t418010: 或缺之共用部分,即不得将之约定为专用部分而成为专用权 11/19 15:02
13F:→ t418010: 之客体。 11/19 15:02
14F:→ t418010: 简而言之,只要属於共用部分,就没有所谓可排除同栋其他 11/19 15:02
15F:→ t418010: 住户使用的限制(因为不是专有部分) 11/19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