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gilong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性平会决议记2支申诫的救济
时间Thu Nov 9 14:33:47 2023
[代友Po:被记2支申诫的救济请益]
各位板上大大,大家好:
小弟之前是中部学校正式职员,调职到新机关後,前机关因为缺人找不到人以及校内派系斗
争等等复杂原因,对小弟开了一场性平会指控我性骚扰,
想当然尔,结果当然是「性骚扰不成立」,只是要让小弟不厌其烦跑程序
小弟想请问的事,性平会的决议性骚扰根本不成立,但是该学校还是以「逾越师生应有分际
」之理由,特别开一场考绩会,记了我2支申诫
,想想要因为根本不成立的性骚扰白白被记,实在不服气
因此现在想提救济程序来自我救济这两支申诫,请问专业的大大:
(1)性平会决议记的申诫我是填申复书,到原学校提申复程序吗?(还是申诉程序,有点
搞不清楚)
(2)本身是经国考程序的公务员,并非教师法所称之教师,机关以逾越「师」生分际来记
申诫,是我可以提出的理由吗?
谢谢各位大大回复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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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SUS: 申诫处分应该有救济教示吧,照上面做就好。至於实体理由,建 11/09 17:49
2F:→ HSUS: 议还是要找律师,行政诉讼有一定难度,自己处理会比较耗费心 11/09 17:49
3F:→ HSUS: 力 11/09 17:49
4F:→ maniaque: 你认为学生分得清楚吗??? 11/09 18:01
5F:→ maniaque: 难道公务员可以对未成年学生出手"嘿嘿嘿",也不行吧 11/09 18:01
6F:→ maniaque: 当然,记过理由是有点过份抽象,但 性骚扰不成立 11/09 18:03
7F:→ maniaque: 是在对於 "性骚扰" 这个词性含括范围内 11/09 18:03
8F:→ maniaque: 至於 逾越师生应有分际,就比较抽象 11/09 18:04
9F:→ maniaque: 也就是说,女方觉得还好,但在外人看法是 "真母汤" 11/09 18:04
10F:→ maniaque: 举例,像是合意性交,你说女方觉得ok 不ok ?当然ok 啊 11/09 18:05
11F:→ maniaque: 就是女方觉得 ok 才让你滑进去的 11/09 18:05
12F:→ maniaque: 但......你知道与16未满女性性交,要"判几年"吗?? 11/09 18:06
13F:→ maniaque: 性骚扰 构筑在对方的感受上,只要对方觉得嫌恶就有机会 11/09 18:07
14F:→ maniaque: 啊至於你要打不服,那你就要有勇气给委员看全部性平纪录 11/09 18:09
15F:→ maniaque: 至於 better or worse ? I don't know ,so ,Good Luck. 11/09 18:09
16F:→ webster1112: 不用再瞎搞浪费生命 事实不重要了 换样工作重新吧 11/09 22:07
17F:推 GameTheory9: 逾越师生应有的分际,客观证据或学校判断依据是什麽 11/10 01:10
18F:→ GameTheory9: ?学生单方说词?证人?通联纪录?简讯?email?私下 11/10 01:10
19F:→ GameTheory9: 旅游照片?饭店走廊监视画面? 11/10 01:11
20F:→ iambackhaha: 这不是8月那个吗 11/10 01:41
22F:推 GameTheory9: 以後各位教职员千万别问学生:“你有男朋友吗”、“ 11/10 16:25
23F:→ GameTheory9: 我觉得你很可爱”。 11/10 16:25
24F:→ AntiPiece: 成不成立又不是你说了算,你那句算游走在灰色地带,人 11/10 17:13
25F:→ AntiPiece: 家不计较就没事,真的要计较那确实就是超出际份 11/10 17:13
26F:推 leptoneta: 公务员? 那你会比老师更惨 11/11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