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va0207 (luckycat)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免除扶养义务後续
时间Wed Nov 1 15:42:55 2023
现正对父亲提出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已自行递交诉状、证据,由桃园地方法院审理中,昨
日刚调解完,另我意外的是相对人表示愿意接受免除扶养义务,调解委员表示双方当事人於
调解已有共识,请求法院开庭迳为裁定;但是到法官裁定过程中,相对人认为声请人主张部
分扭曲事实(家暴、不当管教...等),没办法接受,法官表示:「家事事件法第33条,就是
说相对人这边同意你们的诉求,但是也对於你们主张的这些事情都认可,这样我们才会做简
单迅速的裁定;不然的话,我们就进行一般的流程,要做证据调查那一些,然後去判断有没
有这些事情的存在,才有可能做免除扶养义务这样子,那法院有也会驳回或认为没办法证明
,都有可能」;请问後续除了传证人(母亲),还要注意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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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01303099: 证人最好先拟好要问的问题才不会失焦 也要当庭应对对 11/01 19:35
2F:→ b01303099: 方询问 建议是先询问专业人士 11/0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