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ttdd (新白联合)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原来网路发文涉及诽谤是加重诽谤= =
时间Sun Oct 29 22:53:13 2023
我之前大意没有想清楚就发文说谁谁谁怎样
然後写对方发生什麽事,感觉他怪怪之类的
叙述内容还有写错的地方
啊我现在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指摘对方如何以文字散播
网路描述个人的行为会涉及的是加重诽谤,查了一下是两年以下
好像蛮严重的
而且感觉检察官没那个时间去审理发的文章是否涉及诽谤
问有开过侦查庭的都说检察官会直接把原告被告带到和解室,直接签和解金
只有20分钟可以让你决定要不要接受对方的开价
超过了就是给法院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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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0.57.6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98591195.A.C78.html
1F:→ jesil: 所以你的问题呢?? 10/29 23:16
2F:→ szhy: 心得文去FB...问要不要和解基本上是惯例了 10/30 03:08
3F:→ sisyphuszhan: 这类案件大部分都是笑话 10/30 13:32
4F:→ samhsueh1027: 是不是乱说话才被告?如果是事实陈述应该不会有事 10/30 15:51
5F:→ samhsueh1027: 才对 10/30 15:51
6F:推 KKyosuke: 事实与否跟诽谤与否完全是两回事 10/30 16:38
7F:→ KKyosuke: 说实话也会妨害名誉的 10/30 16:39
8F:嘘 iamnot87: 所以问题是??? 11/0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