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FFY (今不如昔)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第二次强制执行的标的金额计算
时间Thu Oct 26 18:12:13 2023
现况简述:
原Po爲债权人,持有A 金额本票
6/15执行命令声请金额A+自1/29至清偿日止年息6%之利息
-另有本票裁定费用B、执行费C
8/8法院发出执行命令通知,
执行到金额D(A>>>>D>B+C),并拿到债权凭证
现在要拿债券凭证针对债务人(其他标的)申请第二次强制执行。
问题:
对於此次执行的声请金额和利息计算有很多不确定,有以下问题想请教,谢谢。
1、第一次执行利息计算的期间该抓1/29-6/15? 1/29-8/8?或其他区间?
2、承上,第一次执行完後的利息起算日是6/16 or 8/9 还是其他标准日?
3、是否要把第一段利息也加入剩下的标的金额计算?
(PS.假设利息金额算出为E,基本上E比D还大,加入计算的话反而标的数字还增加了)
4、以下2种算法有哪一个是正确的吗?如都不正确要怎麽计算才对呢?
算法1:
标的:A+B+C-D
请求:标的+E+ 6/16(or8/9)至清偿日止年息6%之利息
算法2:
标的:A+B+C+E-D
请求:标的+6/16(or8/9)至清偿日止年息6%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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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a2357: 第一次执行利息算到清偿日=扣到钱的日子8/8,执行到的 10/26 23:03
2F:→ ya2357: D要优先抵偿执行费C,剩下的抵利息E,本金A跟裁定 10/26 23:03
3F:→ ya2357: 费用B都没有抵偿到,第一次执行完你的债权剩下: 10/26 23:03
4F:→ ya2357: 本金A+本票裁定费用B+已计算而未受偿利息[E-(D-C)] 10/26 23:03
5F:→ ya2357: 下次再执行就是照上面这样,再加上自8/9起算的利息 10/26 23:03
6F:→ ya2357: 执行标的金额只算本金不算利息,所以不要把他加起来 10/26 23:03
7F:推 banana321: 借版面问,我的强制执行,执行处要我补正缴交利息,计 12/12 17:39
8F:→ banana321: 算到递状前一天? 12/12 17:39
9F:→ banana321: 但他还没扣压到钱 12/12 17:39
10F:推 banana321: 强制执行如果是分2次执行,第二次就没有利息可以讨了是 12/12 17:53
11F:→ banana321: 吗(本金未还清)? 12/12 17:53
12F:推 banana321: 是否第二次执行时。先算出剩余本金多少+这次利息-第一 12/12 18:04
13F:→ banana321: 次已执行取得的利息=总额 12/12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