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bigtree (iambigtree)
看板LAW
标题[问题]关於诉讼救助
时间Fri Oct 6 19:40:05 2023
想询问
我方於上个月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诉,同时声请了诉讼救助
近日收到了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公文
内容主要是说
结果是驳回
驳回的理由中提及按声请诉讼救助
依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2项 第284条之规定
应提出能即时调查之证据 以释明请求救助之事由
现在我方的问题是
1、这边所指的能即时调查之证据,具体来说
是? 户口名簿? 综合所得税财产清单? 还是其他?
2、假如我方要取得准予诉讼救助裁定 我方现在是要再次提出声请并附上第1点的证据 ?
? 还是要提抗告?
感谢专业的道长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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