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erman (感觉放松,我爱你)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时间Thu May 11 01:33:21 2023
家中有一块375租约的地,家母因为不识字且不明白375租约内容,
跟亲戚签了一张得到补偿金要无偿给付一半金的契约并已公证
,请问有办法依民法416条彻消赠与吗?
家母是佃农身份,对方是叔叔,原本家父是租约继承人,但已往生
,家母继承後,叔叔说以前长辈有说要共同继承这个租约,然後就
跟对方签了这个补偿金赠与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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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asonmoon: 地都要不见了,怎麽不花钱找律师 05/11 06:19
2F:→ maniaque: 先说明你们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 05/11 08:48
3F:→ maniaque: 亲戚又是什麽身分? 承租人or出租人 05/11 08:49
4F:→ maniaque: 签订这张补偿金对半的原因又是什麽?借贷?帮忙乔事代价? 05/11 08:50
5F:→ maniaque: 不要一句不识字,不识字但脑袋很精的长辈不少,好吗? 05/11 08:51
※ 编辑: oherman (211.23.119.192 台湾), 05/11/2023 11:45:19
6F:→ maniaque: 不觉得有什麽问题,毕竟这块375最早的订约人不是令尊 05/11 12:51
7F:→ maniaque: 至少是你阿公或者是更早的那一辈 05/11 12:52
8F:→ maniaque: 为了简化契约,分家产时,协议由子女一人代表续租,但另方 05/11 12:53
9F:→ maniaque: 当初口头协议仍享有未来收回时的补偿,并未谓不合理 05/11 12:54
10F:→ maniaque: 然因口头传承,另方恐他日其权利随年代移转而被遗忘 05/11 12:54
11F:→ maniaque: 尤其是一方已逝,担心哪天反悔不认帐,故提出要求立定书面 05/11 12:55
12F:→ maniaque: 以确保权利仍得受分配,并无不妥 05/11 12:55
13F:→ maniaque: 这点不会因为不识字而不清楚,公证人做文书公证自会确认 05/11 12:57
14F:→ KHlawtel: 几乎不可能;而且本案很可能本来就要分对方了 05/11 15:50
15F:→ maniaque: 理论上那一张公证书会有写明因果关系,楼主若不愿意提供 05/11 17:07
16F:→ maniaque: 又或只挑对己方不利的部分揭露,那就算了~ 05/11 17:07
17F:→ maniaque: 三七五若要走到合意终止,就得补偿37.5%的土地价值给承租 05/11 17:08
18F:→ maniaque: 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讲,最衰的是谁? 地主...... 05/11 17:08
19F:→ maniaque: 要是楼主觉得很合理,自己想想,自己房子租给别人 05/11 17:09
20F:→ maniaque: 然後竟然承租人要拿走37.5%的房价才肯合意终止租约.... 05/11 17:09
21F:→ maniaque: 三七五本来就是一个恶法,早该落日了.... 05/11 17:10
22F:→ taoist9999: 当公证人是摆设吗? 05/13 09:25
23F:→ jack12872: 当初对方会提出要去公证应该就是为了防止你这种事後再 05/19 23:24
24F:→ jack12872: 宣称当事人不识字的出来争执吧,颗颗 05/19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