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9667 (大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王鸿葳立委告妨碍名誉
时间Wed May 10 20:56:10 2023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
我昨天是先看到这篇文章 内文的新闻和下面留言有提到王鸿葳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683606010.A.56D.html
新闻提到王鸿葳参加黑道公祭 下面网友留言提到王鸿葳不是反黑道吗?
我昨天中午十二点多发文 也是引述该新闻做抒发
(原文已应王鸿葳要求删除 这是BBS网站备份的 现在被告可以被当证据了)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683608837.A.67B
大概昨天下午五点多回去看一下我发文下面的网友留言
才发现新闻报导有误 原新闻更改了 也有在文末注明
"*内文先前提及立法委员王鸿薇出席告别式为误植,特此声明。"
然後我再去看一下王鸿葳FB
王鸿葳是昨天下午四点多发文FB 发文澄清
我也应他要求马上就删文了
https://i.imgur.com/mFDvTEm.png
但今天早上王鸿葳还是对我提告刑案妨碍名誉
https://i.imgur.com/7U34BX0.png
想问一下法庭上我可以主张什麽法条进行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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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6.31.18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83723372.A.3A9.html
※ 编辑: johnny9667 (36.226.31.188 台湾), 05/10/2023 21:04:32
1F:嘘 maniaque: 问自己啊 05/10 22:54
2F:推 JustSad: 找她的对手or敌对阵营立委陈情+法律谘询,有救对方会协助 05/11 06:34
3F:→ JustSad: 简单说,除非你的发文论述有恶意中伤,否则就像柯建铭儿 05/11 06:37
4F:→ JustSad: 子,我们觉得被骂但在法官审判结果叫可受公评范围。 05/11 06:37
5F:→ JustSad: 提告用意我觉得主要是吓你们不懂抗辩或迫於亲友压力和解 05/11 06:39
6F:→ JustSad: 告不成,她们没任何损失,也不算法院认证,你还可能求和 05/11 06:40
7F:→ JustSad: 告成、你求和求饶,她们对一笔战绩~ 05/11 06:41
8F:→ JustSad: 以上,是针对政客提告网友的部分,我没仔细看过你发文。 05/11 06:42
9F:→ JustSad: 怕被告,就谨言慎行;嘴巴秋、手贱爱发文,就勇敢面对。 05/11 06:43
10F:推 tibo96033: 不会起诉,不用怕 05/11 06:48
11F:→ maniaque: 现在风头浪尖,才一个民X党议员帮挡车仔开记者会被警察洗 05/11 09:37
12F:→ maniaque: 险洗到搞不好连党部都要切割 05/11 09:38
13F:→ maniaque: 而且现在水军常常搞行为切割,把一件事分工切割躲法律责 05/11 09:38
14F:→ maniaque: 任,刚好楼主所行态样就是其中一种,哪个民代想弄脏自己 05/11 09:39
15F:→ maniaque: 帮楼主?? 拜托~~~~~先秤秤自己斤两吧 05/11 09:40
16F:推 ultratimes: 立委喔,小弟不敢讲话 不敢给你任何意见 以上 05/11 20:02
17F:推 weibld: 就让她告啊,反正你只是转述新闻内容,也不是无中生有, 05/17 18:42
18F:→ weibld: 恶意攻击,这种检察官会起诉吗? 05/17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