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gin (抽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同共有土地能赠与给其他持份人吗?
时间Sat Mar 18 17:28:26 2023
家里有一间房子由父亲起造,当年未做保存登记,所有权人登记为爷爷
爷爷过世後,其中一位叔叔对房地分配意见不一,故当时登记为公同共有(1/1)
房子坐落在4个地号上,现在公同共有人数约20人,其中一人失联
父亲目前仍居住在内,地价税单由他缴纳,
因父亲和其中两位姑姑一位大伯有深厚情谊
他们想将持份赠与父亲 由父亲包个红包表示谢意即可
想请问
1. 目前为公同共有(1/1),是否可经由全体同意,姑姑和大伯将潜在持份赠与父亲?
2. 呈上,若1可行,是否需全体共有人同意书?
或是由挂号信件通知所有共有人即可?
3. 若1不可行,是否要进行协议分割或裁判分割後,才能进行赠与?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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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1.No(只要还没有终止公同共有前) 2.私约未来分别後履行 03/18 17:40
2F:→ maniaque: 3.请参考2 03/18 17:40
3F:→ maniaque: 但又很现实是....赠与未完成前,赠与人得撤销....:D 03/18 17:42
4F:→ maniaque: 还不如直接发动变价分割,不过分割完後... 03/18 17:42
5F:→ gugin: 请问协议分割是否要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行? 03/18 18:21
6F:→ gugin: 如上述 现有一共有人失联 是不是就无法走协议分割? 03/18 18:27
7F:→ gugin: 仅能上法院 走裁判分割? 03/18 18:28
8F:→ maniaque: 持分人太多,就直接诉请变价分割吧 03/18 18:49
9F:→ maniaque: 而就像前面讲的,若变价分割,拿到的是香喷喷的 $$$ 03/18 18:51
10F:→ maniaque: 搞不好就直接退红包了.....:D 03/18 18:51
11F:推 rickdom01: 不用全体共有人,但要大於一定比例,去找律师或地政士 03/20 09:09
12F:→ rickdom01: 处理,20人其实蛮少的,尽早处理免得後面越来越多人 03/20 09:09
13F:推 hide1213xj: 民法829 公同共有不能请求分割 03/20 18:54
14F:推 maniaque: 这些土地是源自於继承,自是"可以声请分割"的标的 03/20 19:08
15F:→ maniaque: 要用 830 二项去看 03/20 19:10
16F:→ maniaque: 829拘束的是 827的那一类公同公有关系 03/20 19:11